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县直机关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选调6名公务员,详见《和县2024年下半年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与对象
本县县直、乡镇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含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公务员。
三、报名资格与条件
报名人员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四)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10月及以后出生”);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五)晋升职级未满一年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作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2月。不得报名情形中的影响期、晋升职级时间等时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4年10月30日。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公开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确定人选及公示和调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和县先锋网“公示公告”栏(http://www.hxxfw.gov.cn/)发布选调公告和职位表。选调过程中,有关选调信息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统一为10月31日至11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每人限报一个单位,报名人员需填写《和县县直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经单位审核盖章后,报送至公开选调单位。
参加选调人数与选调计划数原则上按3:1确定。如达不到3:1比例的,将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单位选调计划数,已报名人员可于11月6日17:30前改报其他单位。
公开选调单位按照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资料须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终止其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选调人选。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综合分析及语言表达、应变协调能力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少于选调职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不低于70分。
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对象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各公开选调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采取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查阅档案、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如考察对象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或其他情况需补充人选时,按考试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2次。
(五)确定人选及公示
公开选调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经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在公开选调单位及拟调入人选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调动
公示无异议或结果不影响调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大楼816室,联系电话:5312642;
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大楼830室,联系电话:5580776;
县委统战部:县政府大楼723室,联系电话:5312335;
县委社会工作部:县政府大楼1121室,联系电话:5311099;
县政府办:县政府大楼310室,联系电话:5312897。
六、其他
(一)本次公开选调不设具体岗位,人选调入后,由各公开选调单位统筹安排工作岗位。
(二)本次公开选调由县委组织部负责政策解释,咨询电话:5312455。各公开选调单位负责选调具体实施工作。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