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4人)

2024-09-0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摘要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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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乡编村用”工作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池州市贵池区范围内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中专项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的原则;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4名(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本次专项招聘岗位面向池州市贵池区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公开招聘。

  (二)招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其他条件。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目前仍在党组织书记岗位上;

  ②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③男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女性年龄45周岁及以下(年龄5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④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本人担任过区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

  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5年且任职期间本人或集体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参考荣誉表彰目录见附件2)或本人担任过省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男性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女性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对男性年龄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0周岁,未办理退休手续且未达到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的特别优秀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经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常委会审定、报池州市委组织部备案后,可纳入“乡编村用”专项招聘范围。

  (2)在村(社区)工作的大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5年,且目前担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

  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③年龄35周岁及以下;连续在村(社区)工作满10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范围和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村(社区)党组织书记2023年度量化考核成绩倒数第一的;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于2024年9月2日起在贵池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ahgc.gov.cn/)、贵池先锋网(http://www.gcxfw.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9月9日-9月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6403室,联系电话:0566-2045175.

  3、报名方式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向所在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个人申请,各镇街道党(工)委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经镇街道党(工)委会议或扩大会议研究后,以文件形式上报推荐报考人员名单。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被推荐报考人员填写的《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1份;

  (2)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党风廉政、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和受表彰等相关情况的鉴定材料;

  (3)被推荐报考人员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任职文件(聘任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4)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彩色照片3张。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发放准考证,考生凭本人居民身份证于9月13日到区委组织部6403室领取,不再另行通知。

  为形成有效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得低于3∶1.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专项招聘计划数。

  (三)考试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报考人员须参加笔试和面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20分。

  笔试时间:2024年9月15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日内在贵池先锋网公布。

  为确保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面试

  笔试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最后一名有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能力、决策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满分为100分。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对村(社区)党组书记报考人员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村(社区)党组书记任期内获区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区级1分原则予以加分,同一项工作获同一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受到不同层级表彰的,只计一次最高分,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彰证书由中共池州市贵池区委组织部审核认定,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加分,计入面试成绩。

  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加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含加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3、最终成绩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面试成绩(含加分)即为考生最终成绩。

  在村(社区)工作大学生考生最终成绩为考生笔试成绩÷1.2×40%+面试成绩×60%。

  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在村(社区)大学生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考生岗位的以面试成绩(不含加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各单位组织考察时要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贵池区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分配到原工作村(社区)所在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按规定办理聘用入编手续。聘用后须继续在村(社区)工作不少于5年,凡不服从分配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有关事宜

  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区委社工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考试考务、面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贵池先锋网查询、查阅。

  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566-2045175(贵池区委组织部)

  0566-3214807(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考务咨询电话:0566-3214808(贵池区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电话:0566-2029030(贵池区纪委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贵池区“乡编村用”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2日

 

          文章来源:https://www.ahgc.gov.cn/News/show/7157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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