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皖就办〔2024〕1号)、芜湖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4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镜湖区机关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见习基地)就业见习人员招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就业见习
就业见习,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各类就业见习基地,提供适宜见习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青年进行3-12个月就业见习,支付见习人员见习补贴的一项制度。见习期间,见习基地与见习人员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书,不建立劳动关系。该项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相关人员提供锻炼机会,提升就业能力,促进早日就业。
见习具体时间由见习基地和见习人员约定。见习期间按照2000元每人每月标准将见习补贴发放到个人银行卡或社保卡。
二、参加见习人员要求
2024届皖籍或在皖高校就学的未就业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周岁失业青年。每人只能参加一次就业见习。按照“个人自愿、双向选择”原则确定上岗。见习人员不包括劳务派遣人员。
1.高校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是指参加就业见习时的适龄青年,整个见习期间应为“失业”状态,不做学历及户籍要求。
3.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脱贫户家庭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家庭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自2024年7月16日9:00起至2024年7月26日17:00止(上午9:00-11:30,下午2:30-17:00),逾期将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镜湖区人力资源市场(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二楼207室),咨询电话0553-3878864。
3.报名方式: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如实填写《镜湖区就业见习报名表》(附件),进行现场报名。
四、申报流程
1.资格审查:镜湖区人力资源市场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由各见习基地确定见习人选,签订就业见习协议,并向镜湖区人社局备案。
2.报到上岗:由芜湖市人社局统一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镜湖区人社局负责通知见习人员报到,见习人员3日内未报到的,视作放弃。
3.见习结束时,须填写见习证明向镜湖区人社局备案。
附件:《镜湖区就业见习报名表》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