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山县环委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山县环委办分别招聘1名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7月8日(含)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本职工作,有吃苦耐劳、乐于服务和甘于奉献的精神,学习能力强。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在影响期内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招聘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0日至7月12日(工作日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
报考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地点: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山县环峰镇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二楼东侧206综合股),联系电话0555-4316216;
报考含山县环委办报名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含山县环峰镇昭关东路259号三楼西侧305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55-4325987。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本人毕业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报名登记表1份(附件);
④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照2张。
5.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经初步审核合格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报名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和聘用全过程。
6.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材料写作。内容是采取闭卷方式,写一篇800字左右的命题文章。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准考证领取的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24年7月15日至16日(8:30—11:30,14:30—17:30)前往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和地点:2024年7月20日上午9:00至10:30,考生携带考试用具、准考证和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三)成绩和体检名单确定
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人数1:1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进行,费用自理。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主要考察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
如因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人员,按成绩顺延递补考察。如有录用人员在本次组织考试录用后离职,可按成绩顺延递补,组织相关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后录用。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含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5天。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违反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综合考察合格后,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年限为一年,合同期满前1个月双方皆无异议后,续签劳动合同。
四、招聘人员待遇
招聘人员签订合同后,工资待遇按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待遇执行,并按人社部门规定办理相关保险。
五、有关事宜
(一)此次招聘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顺利进行。
(二)报考者所留联系电话需保持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工作人员无法联系报考者,从而错过考试等事项,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555-4316216
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0555-4325987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0555-4959198
含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