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庐江县在职社区“小管家”定向招录一批社区工作者,并就招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计划为18名。
二、招录对象
2022年经合肥市统一公开招考,被庐江县城市社区聘用且目前仍然在职的社区“小管家”。
三、招录条件
招录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4.政治素质过硬,品行良好端正;
5.热爱基层治理工作,热心服务群众;
6.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录条件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录程序及方法
本次招录工作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及录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定向招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材料:
(1)《庐江县定向招录社区工作者报名表》一份(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诚信承诺书一份(附件2);
(5)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三张。
3.报名时间:7月9日9:00-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所属镇(街道)党(工)委党建(组织)部门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镇(街道)党(工)委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初审,并于7月10日上午下班前统一将报名材料报至县委社会工作部,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对报名人员资格集中复审,确定最终通过资格审查人员。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则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总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社工专业知识等。
笔试时间为2024年7月13日(星期六)上午8:30-10:30。
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应于7月12日8:00-11:30到现场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进行公布。本次定向招录考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根据招录计划数,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最后一名如有多名报考者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将按相应程序规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统一组织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及适岗能力等。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
根据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的。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委社会工作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因此类情形造成缺额的不再递补。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县委社工部、县委组织部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情况。
考生因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六)公示及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作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组织部组织安排公开择岗,录用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任职镇(街道),再由镇(街道)自行分配至城市社区,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录用手续。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五、监督检查
定向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违反招录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考者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对违规违纪的报考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上述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六、咨询监督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551-87772152,0551-87322671
监督举报电话:0551-87328645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中共庐江县委社会工作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