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是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独资设立的国有企业。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现委托潜山市潜润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平、公开、公正。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人岗匹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工作人员4名,具体岗位及信息详见《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表中“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行业主管部门认定有违纪行为或被处罚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至7月14日(周六、周日正常报名审核),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潜山市潜润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办公室(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B幢东五楼。
3.报名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
4.报名材料:
(1)现场填写《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领取);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填写《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现场领取);
(4)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近期2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6)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工作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由公司或单位开具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等)。
5.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考生报名信息、提供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
(2)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急需紧缺岗位,可以根据岗位报考人数、专业分布等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7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潜山市潜润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原报名地点)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3)加分说明: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可在报名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潜山市潜润城市发展服务有限公司(原报名地点)申请笔试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加分条件详见《部分岗位具体加分设置表》。符合《部分岗位具体加分设置表》中列出的多项加分政策的,以最高加分项为准加分,不累计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及加分值在政府网站及潜润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公示3个工作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至潜润集团城发公司办公室(潜山市经济开发区潜阳路0077号B栋城发公司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满分分值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分值分别为50分和50分。《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专业知识》主要内容: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如有两名及以上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面试前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笔试准考证等材料。其中:
(1)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如为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3)近期免冠半身2寸照片4张,与报名表照片一致。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确定为面试对象,在政府网站及潜润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上公布。
(四)面试
入围面试人员一律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必备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
3.面试分值:面试成绩满分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5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最低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五)确定考察人选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权重合成确定(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有效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照最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出现最终成绩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均相同的,以高学历(学位)者优先;如最终成绩、笔试成绩和学历(学位)等级均相同的,以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级高者优先;如以上原则仍不能区分,加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六)考察和体检
1.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以及试用期期间。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2.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行承担。
3.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的人员,在政府网站及潜润集团微信公众号公示3天。
(八)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岗位代码01的2名人员在潜山市产业发展集团就职,岗位代码02、03的2名人员在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就职。对未能在2024年0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原件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1)拟聘人员考察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4)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的;
(5)其他情形。
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包含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试用期内不发放绩效工资。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员工。薪酬待遇按照潜山市产业发展集团与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在签约聘用前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五、有关事宜
(一)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政府网站及潜润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查询。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预留手机号畅通,因通信不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6-8933768(城发公司办公室)
监督电话:0556-8973877
安徽省潜山经济开发区国有公司
招聘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