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等规定,现将亳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含村干部笔试成绩)以及资格复审、体能测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1.市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10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50分。
2.县级机关(不含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
3.乡镇机关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
4.行政执法类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90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5分。
5.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不低于85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不低于40分。
达到合格分数线人员成绩、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笔试成绩(含加分)见附件3.
二、资格复审
(一)时间地点
1.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时间:4月13日-1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点:亳州职业技术学院尚学楼(亳州市谯城区药都路1625号)。
凡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复审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再电话通知。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等原因,面试人选出现缺额,在规定时间内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资格复审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审查表(考生在安徽省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备份留存)。
2.学历、学位(报考职位有学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需注明所学专业)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需提供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资格证书发放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原件,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4.报考要求为“中共党员”职位的考生,须提供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5.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需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简称“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③“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④“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⑤“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证明材料及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报考职位有专业要求的需注明所学专业)和有关证件材料(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等);⑥“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工作满3年的事业编制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24年1月25日)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6.报考“面向本县户籍”职位的,需提供能够证明本人是本县户籍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县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2024年1月25日)户籍已迁入本县。
7.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需根据其身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及本人书面承诺书(附件4)。国家规定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提供档案所在单位证明;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就业的人员,需提供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书;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退役证明材料。
8.报考人武专干职位,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签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
9.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10.报考专门面向残疾人招考职位的人员,需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本人户口本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11.报考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的人员,需提供与报考职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或其他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属于退役士兵的,需提供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以及本人的退伍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属现役或退役运动员的,须提供地市以上体育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留存)。
12.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须提供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任职证明等材料。
13.考生提交的资格复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资审复审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资格复审合格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4.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核验)和复印件(留存)。
三、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和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一)心理素质测评
人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方式: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测评量表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公安厅确定,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情况进行评估,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测评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二)体能测评
人选:人民警察非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
报到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体能测评人选须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在资格复审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每人55元)并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和《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
本次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报考者要认真查阅《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5)和《报考者体能测评须知》。因报考者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三)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
人选: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资格复审合格考生。
方式:加试分基础体能和专业技能测试,相关项目和规则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公告》和《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科目测试规则》执行。
特殊专业技能职位加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缴费。第一阶段面试职位(乡镇职位、县(区)法院、县(区)检察院、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不含行政执法类))被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4月15日15:00前、第二阶段面试职位(除第一阶段面试职位外)被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5月5日15:00前,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第一阶段面试职位的递补报考者应于4月1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第二阶段面试职位的递补报考者应在5月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面试实施期间出现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2.打印通知书。第一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18日12:00至22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报考者在5月10日12:00至14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3.面试时间及方法。第一阶段面试职位的考生,4月20日至21日面试,统一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第二阶段面试职位的考生,5月12日至13日面试,部分职位(职位代码:030001-030011、030023-030024、030107-030108、030124-030126)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法,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面试统一于4月2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五、其他注意事项
请考生及时主动关注亳州先锋网、“亳州组工”微信公众号、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同时保持手机通畅,建议不要更换报名时使用的手机号。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的任何考试辅导培训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招录机关无关。
政策咨询电话:0558-5132016、5555137
考务技术咨询电话:0558-5118606.
中共亳州市委组织部
2024年4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bzxfw.gov.cn/e/action/ShowInfo.php?classid=4&id=1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