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和省考录公务员工作安排,现将滁州市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等后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分两阶段进行,采取现场审核方式。
1.第一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
职位范围:乡镇(街道)职位、部分县直机关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时间:4月13日上午8:30—12:30;
地点: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教学楼(滁州市西涧中路4298号)。
2.第二阶段面试职位资格复审
职位范围:除第一阶段外其他职位(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2);
时间:4月13日下午13:30—17:30;
地点:中共滁州市委党校教学楼(滁州市西涧中路4298号)。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所有报考者均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此次资格复审所有材料均需一份复印件留存)。其中,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原件(证明应包含本人基本信息、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能否按期毕业等内容)和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学位证书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2.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考核表)原件。
2024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
退役士兵、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盖章)、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证明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内容),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编制人员报考本县“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在编在岗满3年的证明原件。
安徽籍报考者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3.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职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存放单位出具的存放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士兵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附件3.自行下载打印签字)等材料。
4.报考要求“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证书,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5.报考要求“中共党员”职位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入党时间、预备党员或者正式党员等内容)。
6.报考面向本市(县)户籍人员职位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县)户籍或《招考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县)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7.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退役士兵报考人武专干职位的,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原件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需主管部门盖章)、退役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8.报考“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职位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需盖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基层工作经历的时间按月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
9.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职位的,须提供经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任职证明等材料。
二、体能测评和心理素质测评
(一)体能测评
1.人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缴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现场缴纳体能测评费用55元后领取《体能测评通知书》和《体能测评须知》。
3.时间:报到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通知书》。
4.注意事项:体能测评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通知》(公政治〔2024〕60号)(附件4)文件和有关规定执行。体能测评前,报考者要认真阅读《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和《体能测评须知》。因报考者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再进行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评,每个职位只递补一次。
报考有专业要求职位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选,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二)心理素质测评
1.人选: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2.方式:采取上机答题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的心理素质情况进行评估,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3.测评时间和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缴费确认
第一阶段面试职位被确认复审合格的报考者,应在4月15日15: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4月1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第二阶段面试职位被确认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者(警察职位为体能测评合格人员),应在5月5日15:00前登陆安徽省人事考试网站缴纳面试费用。缴费成功的即视为确认成功,取得面试资格。未缴费的视为确认不成功,按程序递补下一名报考者资格复审。递补的报考者应于5月6日15:00前完成网上缴费确认工作。
2.面试时间
第一阶段面试时间为4月20日—22日、第二阶段面试时间为5月12日—14日。
3.面试通知书打印
第一阶段面试报考者在4月18日12:00至22日17:30、第二阶段面试报考者在5月10日12:00至14日17:30登录安徽省人事考试网打印面试通知书和《报考者面试须知》。
4.面试方法
第一阶段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第二阶段市级招录机关职位采取结构化小组面试方法(职位代码:080001—080011、080206—080210、080230),其他职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
四、其他事项
1.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下一环节资格。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等额递补。
2.报考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及后续考录环节的,请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5),在资格复审前主动向资格复审部门提出(各资格复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职位表“咨询电话”一栏)。
3.后续考录信息将陆续在滁州先锋网、“滁州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及时主动了解并保持通信通畅,做好后续准备工作。
滁州市公务员局
2024年4月11日
文章来源:https://www.czxfw.gov.cn/News/Details?id=239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