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教师队伍,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人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海内外优秀博士人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4年度博士人才需求计划表。
各专业引进需符合我校拟申报职业教育本科专业、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高等教育事业,为人师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作风和敬业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团结协作,勇于创新,身心健康、符合岗位要求,服从工作安排。
(二)具有博士学位(最迟获取时间不超过2024年12月31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
本次招聘工作自计划公布之日起启动。具体招聘考核时间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确定,招满为止。
符合相应条件的应聘人员需按要求认真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才报名表》,填报完成后,将报名表、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等材料制成电子版格式,以附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联系邮箱(hzrc@htc.edu.cn)。附件命名格式“姓名-专业-毕业院校-学院名称-附件内容”(如:张XX-临床医学-安徽医科大学-医学院-人才引进申请表)。
五、资格初审
应聘者提交简历材料后,学校组织人事部统一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下一环节。
六、面试
本次人才引进采用面试形式进行,由学校统一组织,将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能力、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和仪表举止、潜能、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教学效果和实际操作技能等综合能力。考试时间、地点及具体实施方案将由学校另行通知。
应聘者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等材料。
七、成绩计算及合成
成绩实行百分制量化评价,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达到每个环节最低分数线者,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学校相关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心理健康、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九、审议、公示
拟聘用人员经校党委会议审议,并在学校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
十、签约聘用
通过公示的拟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协议,并报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聘用报批手续。学校按照规定报批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合同,确立人事关系。首次签订合同履约期限为8年,首聘期3年(其中包括试用期1年),实行聘期目标管理。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累计不超过两次,且不得低于面试设定的最低分数线。
十一、有关待遇
学校为引进博士人才提供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同时提供住房补贴、科研启动经费、科研平台搭建等多项政策。具体标准可参见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特别优秀人才,可按照“一人一议”原则。
十二、其他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2.招聘工作在校纪委办公室监督指导下,由组织人事处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纪委办电话:0551-82320580.
3.请应聘者严格对照招聘条件要求投递简历,以应聘者最终学历及所学专业作为认定标准,对不符合学校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4.最终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教育部认证/与原单位解除工作关系的证明材料,并来校报到上班,否则学校将不予聘用。非应届毕业生,有聘用单位的,入校报到时须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证明材料;无聘用单位的,须托管档案的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提供无工作单位的证明材料。
5.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合肥职业技术学院所有。联系人:金老师、梁老师,联系电话:0551-82363029.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9日
文章来源:https://www.htc.edu.cn/info/1091/6557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