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2名,现委托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承办本次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录用;
3.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面向社会招聘临床专业技术岗位2名
具体岗位详见《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2.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符合《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一)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年龄、岗位要求等基本条件。
(二)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
7.具有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情形的,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报名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录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2024年4月3日(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报名时请关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
2.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和县就业创业一站式服务中心(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和县海峰西路259号)。
3.报名者须携带:
(1)本人签名确认的《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二,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及资质证书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提供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
(4)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三,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4.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5.本次招聘岗位为紧缺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6.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内容主要为: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是否真实有效。
2.资格审查结果将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3.资格审查将贯穿于整个招聘环节,若发现一切违背招聘的原则及资格等相关事宜,将一律取消该考生的报考或录用资格。
(三)面试
1.领取准考证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知识面等要素。面试总分为100分,成绩计算依据“四舍五入”法,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当场宣布。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现场安排加试。
4.面试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若考生低于70分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面试成绩当天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自体检结果公告之日起3日内本人可以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在收到复检通知3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内容包括应聘者的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被考察人员须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4.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录用
1.对通过面试、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反映。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2.公示无异议后,由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至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工作,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薪资待遇参考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执行。
3.正式录用后,因违反单位效能建设,视情节依规依纪予以追责问责。对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或者确因身体原因不能继续胜任工作的,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招聘面试未录用且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人员,将全部纳入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人才库,有效期限1年。因辞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在履行体检和考察程序后予以录用。
2.本《公告》由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及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应当及时查询。
3.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免收报名费和面试费。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人事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5.报名咨询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12356(马鞍山市新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监督举报电话:(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0555-5364898(和县姥桥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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