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巢湖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就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明确
首批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按公告中的考察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转递个人人事档案。
另因“待补检”考生放弃而递补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在体检结果为“合格”后方可进入考察环节。相关体检事项将电话通知。
二、考察材料及人事档案报送
根据工作实际,考生须按自身情况下载相对应考察表(详见附件3),并按要求自行到对应部门填写内容、加盖公章,考察材料和个人档案务必于2023年5月5日下午17:00前寄出至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巢湖市巢湖中路192号,邮编238000)并给予电话确认,逾期不予受理并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察材料明细
(一)在职人员(包括编外聘用人员)考察材料
1、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考察材料内容。包括①品德: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②能力:主要了解被考察者的知识和专业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③履职:主要考察被考察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实绩和奖惩情况;④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⑤参加工作以来考核情况并加盖单位公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无工作人员考察材料
1、毕业学校所在院系或户籍所在地村委会、街道社区出具的考察材料内容。包括:①思想方面,主要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立场、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工作主动性、事业心、团结合作精神等,注重考察其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以及在重大政治问题上是否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等情况;②社会表现方面;③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有无不良表现等情况。要求由所在社居委(村委会)加盖公章。
2、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四、其它
1、考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17::00前至巢湖市人社局五楼事业科开具“调档函”,用于完成后期个人人事档案调档事宜。(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验身份。)
2、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时,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需要我局出具“协助调查函”,也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5日17:00前至巢湖市人社局五楼事业科开具。(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核验身份。)
3、根据公告规定,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4、咨询电话:0551-82185802。
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
文章来源:http://www.hfrc.net/click.php?id=9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