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第一段:引出话题,大政方针,总体要求。
“腹有诗书气自华。”人如此,城市、乡村亦如此。历史文化遗产让城市有了“书卷气”,让家园留得住“乡愁”。我们必须树立“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的意识,在城乡建设中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守护好历史文化的根脉,促进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第二段:强调历史文化的重要意义,点明观点。
在思想上树牢“保护”的意识。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灿若星河,它们记载着历史岁月的沧桑,延续着中华文明的根脉。总书记强调:“一个城市的历史遗迹、文化古迹、人文底蕴,是城市生命的一部分。”保护好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就是留住了文化的根、民族的魂、历史的源。然而,随着我国城镇化进一步发展,一些地方保护历史文化的理念树得不牢,随意拆除、违规建设等行为,对城乡历史文化价值和特色风貌带来了不可逆的伤害。被誉为“远东第一火车站”的济南老火车站,是中国近代建筑史上的瑰宝,却因为容量不足被拆除,成了中国文物保护史上永远的遗憾。文化遗产不能成为“文化遗憾”。对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强化保护和传承历史文化遗产的政治自觉,恰当处理好实用价值与文化价值、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不能让其在开发中遗憾的“死去”,而应让其在保护中优雅的“活着”。
第三段:铺垫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只有认识到了历史文化遗产对于我们的重要意义才能筑牢思想防线。用反面案例说明由于思想理念不牢,一些地方对文化遗产造成了伤害,融入具体对策型表述、展望等内容。和“因此,要保护历史文化遗产要在思想上重视。”这种简单回扣要更自然。
在措施上守好“保护”的底线。城市乡村是历史文化的外在“容器”,历史文化是城市乡村的内在“灵魂”。北京的胡同、上海的石库门、福建福州的骑楼等历史文化遗产,都是外在“容器”与内在“灵魂”的完美融合,也都是因为保护有力,才得以“延年益寿”。与之相比,一些地方在城乡建设中,对历史文化的保护却不尽如人意。比如:一些地方商业化气息过于浓厚,侧重于物质、而忽视了文化,将传统村落当成“旅游提款机”;一些地方热衷于搞仿古建筑,却没有保护好原生态的东西,很多“建筑实体”变成“文化空巢”;一些地方突破规划的红线,破坏古城的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失去了历史文化的厚重感。城乡建设不能以牺牲文化为代价,对此我们要守好“保护”这条底线,任何房地产开发、商业开发、旅游开发等行为,都要服从历史文化保护,不能让其“牺牲”在城镇化建设的推土机下,也不能“淹没”在过度开发的商业潮水里。
第四段:解释历史文化和城市乡村的关系,历史文化与城市乡村就像“灵”与“肉”,后者是前者的载体,在城乡建设中历史文化进行保护才能让历史文化延续下来一些地方保护不力的反面案例。总结回扣观点,城乡建设要守好保护底线。
在发展中做好“保护”的文章。在城乡建设中,需要妥善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使二者相得益彰,而不能顾此失彼。这就需要统筹城乡空间布局,实施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工程,保护好传统文化基因,让历史文化与城乡建设有机融合,与现代生活交相辉映。保护历史文化遗产不排斥对其合理利用,只要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进行科学合理开发,就可以实现双赢。湖南的凤凰古城、成都的宽窄巷子、北京的南锣鼓巷、上海的老弄堂、山西的平遥古城等,正是因为城市更新与文化保护融合发展,才使得文化价值、旅游价值、经济价值充分彰显、相辅相成,让城市生活更美好。我们要借鉴这些成功经验,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依托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构建融入现代生产生活的历史文化展示线路、景观、廊道,深耕文化内涵,挖掘潜在价值,让历史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乡村振兴、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相得益彰、美美与共。
第五段:结尾首先解释分论点,城乡建设既不能过度保护,也不能过度开发,处理好二者关系在发展中保护,具体展开如何在开发中保护。然后总结回扣观点,并融入呼吁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