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 号)规定和要求,现就歙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度赴高校公开招聘引进播音员、主持人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引进计划
歙县融媒体中心2023年赴安徽师范大学、安徽艺术学院等高校公开招聘引进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全日制应届大学毕业生2名。招聘引进计划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招聘引进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聘引进岗位表中的“25周岁以下”为“1997年3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引进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0日8:00至2023年3月24日17:30。
2.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普通话资格证书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等相关材料到报名联系人处报名。
3.安徽师范大学报名联系人:章老师
电话:13855025119
安徽艺术学院报名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551-64400240
4.报名材料。报名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并接受审核,包括:《报名表》(附件2)一份,一寸免冠近照1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复印件、就业推荐表、普通话等级证书复印件等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上述顺序装订。
5.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后续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信息造假等情节,将取消面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专业测试
经审查,符合岗位报考条件人员进入专业测试环节,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将在歙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
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不超过20人(含20人)则直接采取专业测试方式进行;对于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超过20人(不含20人),则采取先加试笔试(满分100分)后专业测试的方式,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根据岗位计划数按照5:1比例确定参加该岗位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加试笔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专业测试采取试播试镜(现场录像)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试播试镜包括“自我介绍(限时2分钟)”“文学作品朗读”“现场主持”“电视新闻播报(限时2分钟)”等内容。试播试镜和结构化面试各占100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应变能力、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普通话水平以及试镜效果等。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考比例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体检考察人选(若专业测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情况,则以试播试镜的成绩高者优先),并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双向意向协议书。签订就业协议后放弃,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四)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歙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正式事业编制管理。聘用后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县纪委监委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歙县融媒体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有关政策及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录歙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咨询电话:0559-6529871(歙县融媒体中心办公室)
0559-6513244(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6513018(歙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歙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3月13日
文章来源:https://www.ahshx.gov.cn/zwgk/public/6615887/11007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