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宣城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公告
根据《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社厅 共青团安徽省委 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现面向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选认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认原则
选认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和业务能力,围绕实施“两强一增”行动,选认志愿服务农业农村科技进步的大学生到基层科技特派员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并为乡村振兴储备一批科技人才。
二、选认计划
2022年计划选认大学生科技特派员96名,驻点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等,服务期1年,一年后合同自动解除。具体计划见岗位表(附件1)。
三、选认对象及条件
(一)选认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认程序
(一)自愿报名。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宣城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报名登记表》,并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于8月1日至8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在设岗县(市、区)所在地自愿报名(现场报名应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如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不能现场报名的可电话联系发送扫描电子版材料报名),由各地自行组织资格审查。报名地址见附件3。
报名人员提交的申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二)选认组织。各县(市、区)依据报名情况,由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方式由各县(市、区)确定,可采取面谈、考试、考察或相结合的方式等进行。
(三)确定人选。拟选认人员名单确定前,应由县级科技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拟选认人员名单应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市科技局汇总上报省科技厅备案。同等条件下优先从来自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认科技特派员。
(四)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由设岗县统一组织,培训不少于2天,内容主要包括农业科技法律法规、现代农业科技、科技助力乡村振兴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五)选认上岗。拟选认人员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选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
五、工作职责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实行属地管理,由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等与县级科技部门共同管理。工作内容包括: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宣传党的“三农”和科技创新等政策;
2.收集乡村科技需求,联系服务所在地的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示范基地,服务村、农户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经济实体;
3.鼓励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兼任所在乡镇、村(社区)团干部,参与共青团和青年工作;
4.入驻地乡镇政府、农业科技园区,以及县级科技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岗位管理和工资待遇
(一)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
(二)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共4000元。乡镇和农业科技园区等,应帮助大学生科技特派员解决食宿,费用个人自理。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规定管理。
附件:1.宣城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表
2.宣城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报名登记表
3.各县(市、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报名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市科技局农社科 陈子鹏 联系电话:0563-3020504
文件下载:
附件1-3.doc【61.02 KB】
宣城市科技局 宣城市教体局
宣城市财政局 宣城市人社局
共青团宣城市委
文章来源:http://www.ahjx.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4551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