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22年青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青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以下简称设计院)是国有独资企业。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基本条件
招聘对象须具有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相关条件
方法
“专业”按《安徽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汇总》执行。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考生不能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年龄”条件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5月7日以后出生”。“具备从事工程设计经验者,同等条件时优先聘用”适用于测评成绩同分时,需提供体现本人参与工程设计的相关业绩材料。
四、招聘方法与步骤
(一)线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2年5月8日至2022年5月15日16:00截止,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人员须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2.《2022年青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
3.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扫描件)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5.学历证书(扫描件);
以上五项材料作为邮件附件,发送到邮箱:395934765@qq.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姓名-2022年设计院招聘。
请报考人员认真填写报名表,注意报名邮箱回复的邮件,邮件提示需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时,请在报名时间内修改完善报名信息,报名截止后,不可修改报名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022年5月25日18:00分前,青阳县规划建筑设计院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报考人员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566-5024055(正常办公时间)。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现场测评考核,凡与报考岗位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面试
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祥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领取通知书,原件与报名时提供的不一致的,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数,依考生现场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现场测评考核成绩相同,具备报考岗位明确的优先条件的考生,优先聘用;如仍不能确定体检人选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招聘结束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由招聘单位报销。
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效为本年度内。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后,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依现场测评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时效为本年度内且不超过2次。
五、薪酬待遇
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制,享受“五险一金”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相关政策待遇。见习期不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结束考核合格者,根据有关规定,设计院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办理入职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二)防疫要求。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相关要求执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凡违反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文章来源:https://www.ahqy.gov.cn/OpennessContent/show/12040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