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安徽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发布,更多信息可在搜索栏中键入“安徽公务员资讯网或(ahgkworg)”关注公众号,随时随地掌握最新资讯。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安徽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结合本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实际,现就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考生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言语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21年10月16日(周六)9:00-17:30。考生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于10月16日上午8:00前到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西区(合肥市蜀山区绩溪路240号)报到,8:30仍未按时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并不再递补。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西区,地址:合肥市绩溪路240号。
3.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届时将另行通知,请入围专业测试人员期间务必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三)面试顺序
考生面试顺序于面试当天抽签确定。
(四)考官组构成
设立1个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外聘考官4名。
二、成绩合成
1.3000081和3000082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2.3000078、3000079、3000080、3000084、3000085岗位: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3÷1.5×0.6+专业测试成绩×0.4。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省教育厅网站公布。如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须达到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考察时还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徽教育网首页“通知公告”栏公示7天。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疫情防控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请参加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的考生考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见附件),提前申领“安康码”并保持绿码状态,自行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考生在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前,如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请提前主动报告工作人员。专业测试中,考生除接受身份识别验证、面试考场答题外,全程一律配戴口罩。凡隐瞒或谎报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落实防疫要求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教育厅人事处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831806、62831869
监督电话:0551-62822716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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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http://jyt.ah.gov.cn/xwzx/tzgg/404718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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