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滁州文化和旅游局招聘公告

2021-09-1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21年滁州文化和旅游局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21年9月14日—9月18日。更多信息可在搜索栏中键入安徽公务员资讯网ahgkworg关注公众号,随时随地掌握最新资讯。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1年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方法进行。

  二、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86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要求:大专及以上,专业为汉语言文学;

  4.户籍要求:滁州市(含8个县市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1年9月14日—9月18日

  2.报名方式

  采用通过邮箱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学历证书、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扫描件,《2021年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近期生活照等相关报名资料,发送至邮箱254704806@qq.com。报名材料邮件命名为:姓名+申报市文旅局资料。

  报名咨询电话:0550-3216116(工作日上午8:30—11:45,下午2:30—5:30)。

  3.资格审查

  经初审,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以固定电话方式(联系电话为0550--3216116)通知资格复审。接到面试通知的应聘人员,须按通知要求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上述证件复印件、报名表(需本人签字)、近期生活照片各1份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到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复审,复审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单。

  报名人员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本人实际情况,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确认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

  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面试人员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人选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主要考察列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员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文化和旅游局网站公示3天。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或若因辞职辞退等原因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根据本次面试成绩进行递补。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正式聘用后,按照市文化和旅游局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执行,缴纳“五险一金”。

  七、纪律和监督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和社会监督。

  2、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监督电话:0550-3217233,3802708。

  本公告由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1年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xls
  
2021年滁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贴照片处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学位  
专   业   毕业学校  
身份证号   婚姻状况  
现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简 历  
奖惩情况  
家庭主要成员及工作单位  
诚信承诺意见     本人上述所填写的情况和提供的相关材料、证件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责任自负。

                               承诺人签名:             年   月   日
招聘单位   审查意见                                                                                              审查人签名:
备注  


  文章来源:http://ct.chuzhou.gov.cn/xxfb/tzgg/11042019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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