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体检递补公告(三)

2021-03-0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和体检递补公告(三)发布,更多信息可在搜索栏中键入安徽公务员资讯网 ahgkworg关注公众号,随时随地掌握最新资讯。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和体检递补公告(三)

  因部分岗位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聘用资格,根据《2020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及体检递补、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体检递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共3人)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1年3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复审地点:池州市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1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

  三、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一)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1、自行下载打印的报名资格审查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属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的,还须提供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5、属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须根据其身份,相应提供其档案等材料所在单位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相关证明材料(服务基层的证书或鉴定表,2020年服务期满的,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相关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明材料),以及本人关于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复审由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规定递补。

  (三)资格复审合格者,办理体检确认手续,发放《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材料。

  四、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体检递补对象名单(共3人) 见附件

  请体检对象于2021年3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面试)通知书(均为原件)及3张1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1室(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领取《体检通知书》、《体检考生须知》和《体检考生注意事项》等体检材料。

  若体检对象委托他人办理体检确认手续,除提供以上证件、材料以外,还需提供本人出具的委托证明书以及受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不按规定时间办理体检确认手续的,视为自动弃权。

  五、体检时间定于2021年3月6日,体检报到时间及地点见《体检通知书》。体检当天不按时报到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六、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请体检对象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和《体检注意事项》(见附件3),做好体检前准备。

  九、本次资格复审和体检疫情防控工作将严格按照《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97号)相关要求执行,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3,做好相关防疫工作。

  咨询电话: 0566-3214807

  监督电话: 0566-2028768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查看搜索下方文章来源)  

  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对象名单

  新闻类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体检递补对象名单

  体检考生须知

  体检考生注意事项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疫情防控承诺书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3月1日

  文章来源:http://www.ahgc.gov.cn/News/show/475760.html

\
  1. 安徽事业单位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