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链接】
景区公园常有奇石“迎宾”、园林绿地动辄巨石“压镇”……近年来,部分地方在城乡建设中热衷花重金“移石造景”引发关注。记者调查发现,“移石造景”所用的景观石大多由政府采购,价格畸高,有的一块石头数万元,高的逾百万元。这类工程同时还助推一些地方在河道无序取石,在山中乱采滥挖,破坏生态环境。
【提出观点】
“移石造景”劳民伤财,类似热衷于人为造景的现象必须喊停。要加强财政资金审批、审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用到刀刃上。
【事件影响】
“移石造景”是地方干部政绩观的偏差。“移石造景”并非一城一地个别现象,甚至开始向农村蔓延。形形色色的“移石造景”建设项目不少号称“生态工程”“景观工程”“民生工程”,有的还打着“弘扬传统文化”“发展园艺艺术”等旗号,价格不菲的石头造成了财政资金的浪费,最终成为领导热衷的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究其原因是错误的政绩观造成的。
移石造景破对河道生态、山体环境有一定影响和破坏。近年来,有的地方河道无序取石、山中乱采滥挖现象屡禁不止,“移石造景”“大石进城”是重要推手之一。同时,由于石头价格标准不透明,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很容易滋生腐败,从而沦为“腐败工程”,破坏了当地的政治生态。
【参考对策】
强化制度约束,科学规划城乡建设。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多次发文对城市建设领域出现的形象工程、形式主义等不良倾向进行规范。各级政府要严格落实中央禁令,科学规划城市建设,把“补短板、惠民生”作为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城市绿化和生态景观建设要遵循“尊重自然、因地制宜、减少人为干预、节约资源”等原则,严禁不切合实际的挖湖堆山造景破坏自然生态环境。
要对政府采购项目严监管。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财政资金的审批,防止“以石牟利”的腐败行为。对地方用财政资金搞“形象工程”的行为,要从采购规模和价格上进行规范、限制。除公园、景区可少量以景观石作为点缀,城市建设项目不宜大量“移石造景”,景观建设不能追求奢华,购买昂贵奇石就更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