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10

2019-12-1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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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甲经贸公司租赁乙商场柜台代销丙厂名牌羽绒衣。下列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是(    )。

  A.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

  B.在商场明显位置摆放该产品所获得的各种奖牌

  C.开展微利销售,实行“买一送一”

  D.对顾客一周之内来退货“不问理由一概退换”

  2.

  为了加大促销力度,某商场在销售中向每位购买电脑的顾客赠送高级电脑桌。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如果赠送电脑桌违背顾客意愿,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B.如果电脑桌质量不合格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否则不构成

  C.如果电脑的价格减去电脑桌的价值小于电脑的成本价则该商场构成不正当竞争

  D.该商场的行为构成违法搭售的不正当竞争

  3.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我国对商品上使用的商标都实行强制注册原则

  B.同政府间国际组织名称相同或近似的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C.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D.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4.

  汤顺用个人财产创立某企业,后其病故,其妻子和已满18周岁子女,都明确表示不愿意继承该企业,该企业只得解散。

  该企业解散时,进行清算财产的是(  )。

  A.其子女

  B.其妻子

  C.其妻子和子女

  D.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

  5.

  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活动,在我国的监督属于(  )。

  A.社会监督

  B.司法监督

  C.行政监督

  D.财务监督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A

  解析: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甲经贸公司并非生产厂家,却在摊位广告牌上标明“厂家直销”欺骗消费者,违反了法律规定。故正确答案为A。

  2.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本题中某商场在销售中向购买电脑的顾客赠送高级电脑桌,并没有进行搭售,故 A、D两项说法不正确。电脑桌质量不合格违反的是《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和《产品质量保护法》,不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构成要件。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因此,如果电脑的价格减去电脑桌的价值小于电脑的成本价则该商场构成不正当竞争,C项说法正确。故正确答案为C。

  3.答案: C

  解析: 商标注册方面我国实行的是自愿注册原则,但不是所有商品都实行自愿注册原则。与人民生活关系极为密切并直接涉及人民健康的极少数商品,法律要求强制性商标注册。《商标法》笫6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市场上销售”。故A选项错误。《商标法》第10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3)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故B项错误。《商标法》第22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改变其标志的,应当重新提出注册申请。”故C项正确。《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故D项错误。故本题选C。

  4.答案: D

  解析:

  >题并没有表明汤顺创立的是何种性质的企业,因其以个人财产创立,可以是个人独资企业,也可以是一人有限公司。(1)假如其创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七条之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因汤顺已经病故,因而只能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2)假如其创立的是一人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汤顺已经病故,无法成立清算组织;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汤顺的妻子、儿子都不愿意继承该企业,未成为该企业的股东,因而不能由他们清算,而只能是“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所以无论汤某创立的是个人独资企业还是一人有限公司,都应当选D。

  5.答案: D

  解析:

  财务监督是对财务活动合法性、效益性监察和督导。财务监督的目的在于督促财务活动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企业经营、制度的规定揭露财务活动中的弊端和违法行为,威慑和制约不法行为保证财务活动的正轨运行;促进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有效利用,实现企业经营目标。国家审计机关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财枕支情况的审计活动,应属于财务监督。故正确答案为D。

  本题相关知识点:

  1.社会监督:社会监是指非执政党和非国家机关对行政活动督。社会监督是凭借国家宪法和法律赋予权利,而不是凭借国家权力或政治权力协、各民主党派、各社会团体、新闻机构及公民个人对行政管理的监督构成了社会督。

  2.司法监督.是指公安、检察机关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不正当竞争行为所实施的监督查处。

  3.行政监督(检查)有时又称行政调查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对向对方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执行行政命令、决定的情况进行检查、了解、监督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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