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01

2019-12-0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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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

  A.买卖合同成立时

  B.买卖合同生效时

  C.标的物交付时

  D.买方付清标的物价款时

  2.

  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     )。

  A.有自己的名称

  B.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

  C.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

  D.注册资金

  3.小学生王某今年8岁,他所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在法律上属于无效行为的是(  )

  A.接受某基金会的助学捐赠共计50000余元。

  B.参加某电影的拍摄工作获得报酬500元。

  C.花费400元自行购买了老师推荐的某套学习教材。

  D.将英语竞赛的50元获奖奖金捐赠给红十字会。

  4.

  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没有任何音讯,孙某欲改嫁,下面说法正确的是(  )。

  A.孙某丈夫视为死亡,孙某可以直接改嫁

  B.孙某丈夫不论是生还是死,孙某均可以改嫁

  C.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后,孙某可以改嫁

  D.孙某丈夫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

  5.

  下列行为中属于单方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立遗嘱

  B.赠与

  C.无权代理的追认

  D.放弃继承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C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33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故本题选C

  2.答案: B

  解析:

  《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法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这是企业法人资格成立的四个要件。不包括B项。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3.答案: C

  解析:

  民法中有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默认有效行为,在货币流通手段中默认为花费数额很小的钱款。

  4.答案: D

  解析:

  宣告失踪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对下落不明满一定期间的人宣告为失踪人的制度。它是一种不明确的自然事实状态的法律确认,目的在于结束失踪人财产关系的不确定状态,保护失踪人的利益,兼及利害关系人的利益。宣告失踪的法律后果:①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②没有以上人选或者有争议的由法院指定代管;③代管人负责管理失踪人的财产职责,代管人不履行代管职责或者侵犯失踪人财产的,失踪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请求代管人承担民事责任,也可以申请变更代管人。

  宣告死亡是指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下落不明一定期间的自然人为死亡的制度。根据《民法通则》和《民通意见》的相关规定可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具有相同法律后果。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子死亡宣告值日起消灭。

  本题中,孙某丈夫外出做买卖五年未归,也有没任何音讯,因此孙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死亡,且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孙某可以改嫁。故本题选D。

  5.答案: AD

  解析:

  单方民事行为,又称一方行为、单独行为,是指根据一项意思表示就可成立的民事行为。这种行为仅凭一方的意思表示,无需他人同意,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产生法律效力。追认代理权、立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等都属于单方民事行为。赠与行为属于双方行为,同时也属于单务民事法律行为,即赠与行为中的赠与人负有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享有请求赠与人给付赠与物的权利。无权代理的追认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无权代理的追认涉及行为人和被代理人,属于双方民事行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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