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题12

2019-09-06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全面备考2020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可参考安徽公务员考试用书点击订购)。

  1.刘某的月工资为1800元。2008年10月1日至3日,公司安排刘某在这3天值班。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除应向刘某支付每日工资外,还应当向刘某支付多少加班费?(    )

  A.180元

  B.360元

  C.540元

  D.720元

  2.

  根据《公务员法》,下列说法符合规定的是(  )。

  A.公务员陈某因违纪被处以警告处分,四个月后被提拔

  B.公务员张某因工作关系被派往某国有企业挂职锻炼

  C.某事业单位员工小李被调入某行政机关担任科长

  D.小陈在某行政机关从事财务工作,其爱人是该单位的领导

  3.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     )规定。

  A.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

  B.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C.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D.国务院

  4.

  当国家公务员认为自己受到单位的不公平待遇时,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诉?(  )

  A.人民法院

  B.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人民检察院

  D.行政监察机关

  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义务的规定,下面哪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

  A.《法官法》中规定法官必须维护司法公正

  B.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C.保持“政治中立”

  D.保守工作秘密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 B

  解析: >《劳动法》第44条 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10月1日至3日是法定休假日,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实行月薪制的劳动者,在支付加班加点工资时,其日工资本应统一按劳动者本人的月工资标准除以每月制度工作天数进行折算。但在本题的计算中,将每月工作日按30天来计算,则1800/30×3×3-1800/30>×3=360元,C项更接近。因此本题选择B选项。

  2.答案: B

  解析:

  《公务员法》第58条规定:"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由于受警告处分的期限为6个月,陈某6个月内不得被提拔,故A选项错误。

  《公务员法》第66条规定,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故B项正确。

  《公务员法》第64条规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可以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这里不能确定小李的职务,也不能确定小李是否是"从事公务的人员",故C项不符合规定。

  《公务员法》第68条第1款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D项不正确。

  所以本题选B。

  3.答案: D

  解析:

  《公务员法》第十九条: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由国务院规定。因此,本题选择D选项。

  4.答案: D

  解析:

  《公务员法》第9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故正确答案为D。

  5.答案: C

  解析:

  A项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对法官义务的规定,法官属于公务员;B项和D项均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公务员义务的规定;C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故正确答案为C。

  本题相关知识点:

  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公务员义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务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

  (四)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五)忠于职守,勤勉尽责,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七)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八)清正廉洁,公道正派;

  (九)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七条规定: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审判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

  (六)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