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招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已公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019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19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1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29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及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3000104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加结构化面试方式,3000105和3000106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专业测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专业(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实际操作技能以及潜能等。其中:
1.专业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时间150分钟,满分100分。
2.结构化面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顺序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3.专业测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3000104岗位专业测试成绩按专业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3000105和3000106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即作为专业测试成绩,各科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6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等事项
1.专业笔试于8月15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在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二楼大厅进行,3000104岗位考生于8月15日(星期四)上午8:30前到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11-2室签到。
2.结构化面试于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30-18:00在合肥市紫云路996号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304会议室进行,所有岗位考生于8月15日(星期四)下午13:00前到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211-2室签到。
3.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4.凡参加专业测试当日未按时签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三)考官组成
结构化面试设立考官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专业测试纪律
专业测试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对在专业测试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人员,依据国家、省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 按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并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省科技厅和本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一)体检工作
体检工作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工作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同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工作平台查询、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本所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相关材料经省科技厅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本所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9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本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677592(省情报所人力资源部)
监督电话:0551-62659375(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