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会区相关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禹会区相关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 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男性,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三)专职消防员岗位要求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右眼裸眼视力高于4.6,左眼裸眼视力高于4.5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无违法犯罪和不良记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的;
4.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和研究生;
5.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
三 招聘计划和岗位
(一) 治安协警员26名
岗位代码 |
岗位 名称 |
性别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
要求 |
学历 |
年龄 |
1 |
治安
协警员 |
男 |
26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35周岁
(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退伍军人不限学历
工作地区:禹会区
|
(二) 马城镇专职消防员14名
岗位代码 |
岗位 名称 |
性别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备注 |
专业
要求 |
学历 |
年龄 |
2 |
专职
消防员 |
男 |
14 |
不限 |
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
30周岁
(1989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
退伍军人不限学历,年龄放宽到35周岁(1984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工作地区:马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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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的有关信息将通过禹会区人民政府网、蚌埠人事人才网发布,报名结束后相关信息在禹会区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请及时登录禹会区政府网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报名时间:
(1)专职消防员岗位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2)治安协警员岗位报名时间
2019年7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
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地址:蚌埠市解放路590号 )
4.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表(附件1),需自行下载并填写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退役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同底免冠照片3张;
报名时须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根据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5.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人员先行进行身高、体重、视力检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7月17日,上午8:30—11:30,到蚌埠市人才大市场2楼20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
招聘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员。
(三)笔试
考生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1.笔试科目和分值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不指定复习资料,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将在禹会区政府网站公布。
2.笔试加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笔试予以加分,加分直接计入笔试成绩,具体为:
(1)退役军人加2分;
(2)优秀士兵或三等功及以上加2分(不累计加分,需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3)报考专职消防员岗位的,持B类机动车驾照且驾龄3年以上加2分(需提供驾照和证明材料)。
3.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 治安协警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5比例进入面试,专职消防员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2比例进入面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题目为两题,时长10分钟。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交纳面试费用80元(根据省物价局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成绩合成:总成绩依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报考人员最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招聘岗位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现场复查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同岗位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禹会区人民政府网公示3天。
六、聘用和待遇
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用工,公示无异议的,由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禹会区相关单位工作。其中:治安协警员派遣至禹会区公安分局所属单位工作,试用期1个月;专职消防员派遣至禹会区马城镇政府所辖相关单位工作,先进行1个月封闭式培训,培训结束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2个月。
在试用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一)治安协警员待遇
基本工资1800元/月,学历工资(大专150元,本科及以上学历300元),绩效300元/月,工龄工资每年20元,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二)专职消防员待遇
培训期和试用期综合工资2218元/月,正式聘用后综合工资3418元/月,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禹会区政府网查询。
禹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