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市来安县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19-06-28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滁州市来安县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每天的8:00至17:0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滁州市来安县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根据市、县关于进一步激励村干部干事创业工作有关精神和相关规定,经县委研究同意,来安县2019年度从全县优秀村干部中公开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来安县2019年度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纪妍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人和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指导招聘工作。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从我县优秀村“两委”成员(以下简称“村干部”)中公开招聘2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计划和岗位情况见《来安县2019年度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县所辖乡镇行政区域内现任在村任职满五年(截止2019年7月8日)以上的优秀村干部。上述对象不包括大学生村官担任的村“两委”职务,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3年7月8日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因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报考招聘岗位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2日每天的8:00至17: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组织室(县110指挥中心13楼),咨询电话:0550-5612337,逾期不得补报。

  (二)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填写《来安县2019年度从优秀村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向乡镇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后到报名地点报名。报考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毕业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携带一寸同底免冠照片4张。

  报考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7月16日到原报名处改报符合报名条件的其它岗位,逾期不再办理。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委组织部会同县民政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由县委组织部通知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

  (一)笔试时间、地点:

  7月20日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二)笔试科目及内容: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农业农村工作相关知识等,考试时限为90分钟,分值为100分。

  (三)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来安县政府网站公布。

  对任期内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报考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在来安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上加2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级别排序;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级别仍相同的,以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数量排序;仍相同的,优先聘用学历高者。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同时,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考察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后,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安县政府网站、来安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下达聘用文件;由聘用单位办理相关入编、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八、监督检查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 5612330、5612337)。

  (二)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来安县委组织部 中共来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安县民政局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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