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阜阳市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阜阳市2019年考录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定于2019年6月10日—11日(8:30—12:00、14:30—17:30),在阜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大礼堂(阜阳市清河路539号)对笔试入围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留存),笔试准考证(二份)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一份留存)等材料。
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证明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毕业院校、系、专业、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个人学业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至2019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或原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019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盖章),并经所在院校同意(需盖章)的证明材料原件。
两年半学制的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应届生职位的,提供证书时间可顺延至翌年3月31日。
(2)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存)。其中,已通过相关考试,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证书的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凭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盖章)办理资格复审。
(3)招考职位有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合同原件;无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由工作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签章);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需累计时间的应出具多个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以下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大学生士兵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注明应征个人基本情况、入伍地、入伍时间等)。退役大学生士兵还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按第(1)条要求处理。
如安徽籍考生参加外省服务项目的,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的证明材料。
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应提供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30日。
(5)报考面向本市户籍人员招考的职位,考生须提供高(中)考录取时为本市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本市的户籍材料(身份证、户口簿等)。
三、资格复审主要程序。
考生根据报考职位到指定位置递交材料————资格复审员核验————资格复审合格考生签字————现场摄像————在笔试准考证上加盖公章。(由于现场摄像,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
四、注意事项。
1、报考有专业要求警察职位的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入围人员,按照规定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材料和本人免测申请。
2、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责任自负。
3、领取《面试通知书》、报考警察职位考生领取《体能测评通知》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网站信息。
附件:
阜阳市公务员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