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9-05-2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31日09:00至6月6日24:00。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的复习可结合2019年安徽事业单位课程。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为121名,具体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详见《2019年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且须是该岗位所要求的学历证明上载明的专业;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见附件)。

  “年龄”条件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为“1983年5月31日(含)以后出生”。

  “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学科、专业参考目录》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目录中未涉及的专业名称、社会人员取得国家承认的非全日制学历名称与目录不尽一致的,会同有关部门商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岗位、条件等信息于2019年5月22日起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czsrsj.chizhou.gov.cn/)、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 /)、贵池区政府网( http://www.ahgc.gov.cn/ )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 rskszx.czsrsj.chizhou.gov.cn /),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09:00至6月6日24:00,逾期不再受理。

  报考人员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错填、手机关机、停机等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耽误考试、聘用的,其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由区招聘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报名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566-3214807。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至6月7日16:00前可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7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8日16:00前登陆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即: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需缴纳45元/人笔试费用,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需缴纳90元/人笔试费用)。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可用于网上支付费用的农业银行卡。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在 6月24日上班时间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审核确认手续(地址:池州市秋浦东路168号,联系电话:0566--3214807)。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0日09:00—16:00改报其他岗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经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1)报考管理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一)》(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满分120分)。

  (2)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教育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教育法规、教师修养和新课程理论等相关知识及学前教育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20分)。

  (3)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医学卫生基础知识》(主要内容:生理、病理、药理、解剖、诊断等学科基本知识。满分120分)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表,满分120分)。

  (4)报考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考《公共基础知识(二)》(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国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写作。满分120分)和《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具体考试内容见附表,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6月22日

  上午9:00—11:00考《公共基础知识(一)》(管理岗位)或《公共基础知识(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或《教育综合知识》(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或《医学卫生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

  下午14:00—16:00考《岗位专业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

  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6月19日9:00至6月21日24:00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参加笔试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须满2年或以上才可享受加分;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2年且有证书的,可享受加分)。上述人员于6月24日上班时间,携带相关证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笔试准考证到贵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申报加分。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贵池区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每科成绩合成前增加2分。

  笔试成绩将在贵池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自行查询。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即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60分(含加分)的、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两个科目笔试成绩分别达到60分(含加分)的,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3、笔试总成绩

  报考管理岗位考生的《公共基础知识(一)》笔试成绩(含加分)即为笔试总成绩。

  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成绩(含加分)即为笔试总成绩。

  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医学卫生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笔试总成绩按照《公共基础知识(二)》笔试成绩(含加分)÷1.2×0.4+《岗位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含加分)÷1.2×0.6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资格复审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在达线人员中,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岗位招聘计划数为5人及以下的按照1:3的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为5人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按照1: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总成绩相同,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仍有同分,则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

  凡与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凡与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体检资格。由于取消资格出现人选缺额的,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在专业测试之前、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在体检之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达线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递补不超过2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2)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加盖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公章)。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7月31日前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2019年8月31日前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其拟聘资格。

  其中,有从业(执业)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从业(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管理类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每人收取专业测试费用80元,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单时缴纳。

  (五)专业测试

  1、报考管理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面试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2、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的专业测试采取专业考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专业考评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设定专业考评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考生专业考评成绩须达到70分或当日参加同一评委组专业考评的所有考生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专业测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最终成绩

  报考管理岗位考生的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6+面试成绩×0.4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考生最终成绩按照笔试总成绩÷1.2×0.5+专业考评成绩×0.5计算,合成后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专业测试,其笔试总成绩即为最终成绩。

  (六)体检与考察

  报考管理岗位和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 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如最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报考卫生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类专业技术岗位的,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和考生的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最终成绩如相同的,以《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如《岗位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全面衡量择优聘用。以下环节如出现成绩相同情形,依此处理。

  体检由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育类专业技术岗位的,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报批聘用手续。其中,同一个招聘岗位涉及不同事业单位的,按照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由考生选择招聘单位。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自愿放弃聘用的或者未在规定时间报到上班造成的缺额,按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根据有关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一)考务安排、考试成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有关信息在贵池区政府网站陆续公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招聘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三)本公告由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执行。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 0566-3214807

  监督电话: 区监察委 0566-2022589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池州市贵池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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