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凤阳县县委党校选调教师公告

2019-03-0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9年滁州凤阳县县委党校选调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9年凤阳县县委党校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教育系统公开选调教师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及计划

  全县教育系统内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2名。

  三、选调条件

  1、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3、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专业为:文学类、哲学类、历史学类、政治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法学类、经济学类、公共管理类、教育学类;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即1978年3月6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选调。

  6、加分条件

  (1)任教以来获得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劳动模范、模范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先进)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2)任教以来被评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名校长、教坛新星、骨干教师、名教师加4分。

  (3)获得国家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加5分;省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加4分、市级课堂大奖赛三等奖及以上加3分。以上各项加分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4)在本单位担任中层(含正、副职)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的加3分。

  以上(1)、(2)、(3)、(4)项累计加分。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6日—8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学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签章的《2019年凤阳县县委党校选调教师资格审查表》(见附件)一份,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2)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费用每人收取80元。

  (3)加分材料。报名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同时提供表彰、获奖证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任职证明材料需经教育主管部门盖章认可。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4)报考人数与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3: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数。

  4、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资格条件要求相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5、若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易组织面试的,经研究决定是否增加笔试,如若增加笔试,相关考试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在县人事招聘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委党校共同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实施。

  (2)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具体办法和内容详见面试实施方案,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顺序以当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当场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选调。

  (3)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在面试实施方案中公布。

  (三)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总成绩为面试成绩加上加分分值。报考人员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如若增加笔试,则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在补充公告中公布)。

  (四)考察

  按照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教龄长短、职称高低确定,仍然相同的,则另行加试确定。

  考察由县委党校、县人社局、县编办等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教学能力、工作实绩以及复查核实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经考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选调:

  ①近三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②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③受过刑事处罚的;

  ④违反选调纪律,弄虚作假的;

  (五)公示和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公示5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全程接受县纪委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回避的原则,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整个选调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纪律,发现违纪行为,将予以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0550—2226681(县纪委信访室)

  联系电话: 0550—673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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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阳县县委党校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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