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

2019-01-0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 2019 年1月6日下午16:30截止。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2018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受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委托,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现就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拟聘用5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至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从事会计,信息化技术及办案等相关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岗位及方法

  (一)招聘人数:合计5人。

  (二)招聘岗位:会计1人,信息化技术人员1人,办案人员3人。

  (三)招聘方法:采取公开报名,实行笔试、面试、体检、培训、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本次招聘对象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立场坚定,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愿从事本次招聘岗位工作;

  2. 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安排,服从分配,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3. 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弱),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

  4. 其他年龄、学历等具体要求参见附件1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开除学籍,曾因违反单位管理规定,被开除、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的、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 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过大过以上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6.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或犯罪尚未查清的;

  7. 曾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有吸毒史、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

  8. 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 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初审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

  2. 网上报名:考生直接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网站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30日上午9:00至 2019 年1月6日下午16:30截止,逾期不再报名。考生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X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及时告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 网上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专人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报名后 1月8日中午12:00前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4. 现场材料审核

  (1)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请于2018年1月 10日携带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上打印的《资格审查表》至现场报名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接受材料审核。实际通过审核人员以现场收到报名材料后统计的名单为准。收取报名材料时间为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6:30,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2)提交材料地点: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与南一环交口汇金大厦9楼906-907室)。

  (二)报名材料

  1. 现场资格审核时应聘者须提供的证件、资料及有关要求:

  (1)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户口薄首页、本人页、1寸、2寸白底本人近期免冠照片各一张(背面写上姓名、身份证号),退伍复员军人、士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所有证件均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

  (3)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壹式壹份;

  (4)自行前往学信网打印学历证明壹式壹份。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考生以上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并本人签字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应聘者报名时应确认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与填写报名表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不予聘用。对报考人员的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笔试前资格复审、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3. 全部资格审查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延长时长以公告为准)。若延长后依然不满足比例,则取消或相应核减此次该岗位招考计划数。

  4. 审核合格参加笔试人员的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5. 准考证打印

  考生完成网上初审并现场资格审核合格后,于 2018 年1月15日从人事考试网(http://exam.east-hr.com)进入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所有通过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需参加笔试。考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供组织方核实。

  1. 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内容涵盖时事政治、政治常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等。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不指定参考资料。

  (3)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2. 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入围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4)面试成绩将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服务平台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四)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面试入围人员的合成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进行合成,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并进入体检环节(若合成成绩相同,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以扣除加分项后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合成总成绩及确定初选人员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进行公布,并同时公布监督电话。

  (五)体检

  1. 按实际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公示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 拟录用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时间、地点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发布。

  3. 体检费用自理(自备现金)。

  4.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笔试、面试合成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对试用期内如有到岗人员离职或者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产生的岗位空缺,则按照本次招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七)公示

  1. 在体检和考察环节或聘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按合成总成绩排名依次进行递补。

  2.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3.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通知到岗。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上岗;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先到岗,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人员管理和待遇

  1. 被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工作,合同期一般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取消录用),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人员考核及个人意愿等情况,决定是否继续签订合同。

  2. 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按市政府核定的相关工资待遇标准,月基本工资3750元,绩效工资根据工作表现和日常考核情况发放,人均每年约12000元,五险一金参照相关规定执行,个人缴纳部分由公司从基本工资代扣代缴。

  3. 录用人员名单通过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及东方英才网(http://www.east-hr.com)进行公示。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报名人员需登录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报名。

  2. 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3. 应聘者的学历、简历、户籍证明材料等材料证明是应聘人员获聘后办理聘用手续必备材料,请应聘者提前办理有关报审手续(材料不全的不接收报名)。

  4. 一经报名须考生持续关注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exam.east-hr.com),查看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培训、考察时间等,以及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5. 一经报名必须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我公司会通过短信、电话及网站公示的方式将笔试、面试、体检及录用等信息通知到应聘者本人,凡因电话号码错误或拨打不通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注:对于在各招聘流程中落选人员,有可能无法通知到本人,敬请谅解)。

  6. 咨询电话:0551-65123628、0551-65125911。咨询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30-17:00。

  特此公告

  附件1: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用人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条件和要求
所属主管部门 用人单位 专业 学历 性别   (人  数) 年龄 其他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合肥仲裁委员会秘书处 会计 1 财务类及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40周岁以下 2年以上工作经验,初级及以上会计证书,熟练运用财务软件,熟悉财务报表及税务相关工作。中共党员优先。
信息化技术人员 1 计算机,信息化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2年及以上从事计算机工作实践经验。
办案人员 3 法律法学等相关专业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不限 35周岁以下 1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熟悉经济法、民商事法者优先。有公检法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合肥东方英才人才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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