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

2018-12-27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招聘教师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9年1月8日9:00至1月14日16:0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吸引优秀人才来我院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现将我院2018年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情况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备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组建成立的全日制专科院校,是铜陵市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学院位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安徽省铜陵市,是安徽铜陵职业教育联盟理事长单位和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
  (三)坚持突出重点、优中选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条件
  我院本次公开招聘教师3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下表。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资格条件

备注

学历(学位)

专业

年龄

其他条件

专技

20181101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0305)、外国语言文学类(0502)、工商管理类(1202)、设计学类(1305)

30周岁及以下

 

入职后前五年须担任专职辅导员

专技

20181102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专业不限

30周岁及以下

 

入职后前三年须担任专职辅导员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且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8年1月8日(含)后出生”。
  “专业”主要依据安徽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参考专业目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尚未取得相关专业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8日9:00至1月14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网站为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rsj.tl.gov.cn/tlksy/ )。
  报考人员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招聘诚信承诺书”,填写《铜陵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1.提供报名信息。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与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录用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报名后,2019年1月15日16:00前可登录铜陵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1月16日16:00之前完善信息后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3.准考证打印。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1月18日10:00至1月19日23:00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4.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经学院申请并获得市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未达到上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相关网站公布变更通知。
  有关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政策,由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统一解释。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为150分。主要测试内容包括:政治、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写作;教育学、心理学综合知识;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等。
  考试时间为2019年1月20日上午9:00-11:30。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2019年1月21日正常工作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书,到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增加2分。
  (三)资格复审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入围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资查审查表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凡与招聘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其面试资格。空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相关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参加专业测式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具体事宜将在相关网站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为:
  最终成绩=笔试成绩÷1.5×0.5+面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六)体检考察
  根据合成后的最终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进入体检程序。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体检和考察合格人选缺额的,根据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由学院按市招聘主管部门核准的方案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应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报到等相关手续。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须与我院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工资待遇
  1、按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2、其他相关待遇按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整个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七、有关事宜
  (一)相关招聘信息,将及时在铜陵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铜陵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等网站公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翠湖四路2689号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邮政编码:244067)
  联系人:孙老师  徐老师
  E-mail: tzyzp2018@vip.163.com
  政策咨询电话:0562-5811712  5818162(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62-5811725(铜陵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三)本公告由铜陵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铜陵职业技术学院
  2018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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