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招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19日(其中15号加班报名,16号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报名地点: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综合科(赤铸山路与海晏路交叉口芜湖市信访档案综合楼A区8楼)。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办党组同意,拟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根据《关于同意核定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编外补充人员控制数的批复》(芜编办〔2013〕39号)及《芜湖市事业单位编外补充人员管理办法》(芜编办〔2007〕59号)规定,经市编办批准,报市人社局备案,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
组 长:李永顺、黄丽娟
副组长:孔庆瑜、黄皓峰
成 员:章海棠、陈 影
监督组成员:梁诸志、刘福丽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成立招聘工作小组、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招聘工作由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公告、现场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芜湖市信息办网站 (http://it.wuhu.gov.cn/)。
四、实施步骤
(一)制定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详见《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招聘编外控制职数岗位需求表》,下称《岗位表》。
(二)报名
1.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计划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2年12月14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 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2.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见附件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其他能力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请用A4纸复印,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贴于报名表上)。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4日至12月19日(其中15号加班报名,16号休息),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综合科(赤铸山路与海晏路交叉口芜湖市信访档案综合楼A区8楼)
为确保新进人员素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方可开考。
领取准考证:报名结束后,符合报考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12月20日-12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综合科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含职业能力、综合应用能力),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12月22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统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55分,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
笔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市信息办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最后1名出现同分情况的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市信息办网站公布。
面试时间:2018年12月29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详见《考生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逻辑思维等,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与面试成绩以5:5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计划数的,面试成绩达到该考官组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如该考官组当天参加面试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对于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负责纪检工作的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市信息办审核,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并在市信息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单位岗位情况、应聘资格条件、拟聘人员基本情况、准考证号、考试最终合成成绩及名次、监督举报电话等相关信息。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信息办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审批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新进工作人员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做到方案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组织考试必须遵守保密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2.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中心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该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中心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3.接受市信息办的监督,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予以纠正或宣布无效;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予以严肃处理,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4.严格公开招聘纪律。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考试、考察和体检过程中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参与作弊的;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或违反其他保密规定的;中心负责人违反规定擅自聘用人员的;中心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招聘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以及违反本办法的其他情形的,依法依纪给予处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市信息办依照规定及时处理,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6.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由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具体实施时间根据方案审批时间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553-3991068(芜湖市信息资源管理中心综合科)
监督电话:0553-3119340(芜湖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综合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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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人民政府信息化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