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识判断主要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重点测查对国情社情的了解程度、综合管理基本素质等,涉及政治、经济、法律、历史、文化、地理、环境、自然、科技等方面。下面安徽公务员考试网整理了常识判断的法律部分,供考生练习。
1.
甲因与乙发生互殴,受伤入院治疗。两周后,甲即将痊愈出院,但在最后一次换药时,因主治医生丙操作医疗器具失误,甲伤口被感染而需继续留院治疗。第二天,医院病房因电线老化短路而引发火灾,甲不幸在火灾中遇难。按照法律,( )应对甲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
A.乙
B.丙
C.医院
D.乙、丙和医院共同
2.
按照我国有关仲裁的法律规定,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仲裁得以进行的必要条件的是( )。
A.双方争议必须是经济纠纷
B.双方当事人都同意进行仲裁
C.由人民法院决定仲裁
D.当事人一方到仲裁庭立案
3.>>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财产保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
A. 6个月
B.1年
C.2年
D.3年
4.
下列对《民事诉讼法》中的“共同诉讼人”的表述,最适当的是( )。
A.在同一诉讼中,对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总称
B.在共同诉讼中共居于相同诉讼地位的当事人,即原告或被告一方为两个以上
C.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诉讼参加人
D.在同一诉讼中,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所有诉讼参加人
5.>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人民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B.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增加了“公益诉讼”的内容
C.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所在的社区可推荐公民作为诉讼代理人
D.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传真的方法传达判决书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解析
1.答案: C
解析:
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1) 民事违法行为的存在 。两种表现形式,一种是作为的违法行为——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违法法律;一种是不作为的违法行为——法律要求行为人在某种情况下,有做出某种行为的义务,必须履行,负有这种义务的人没有履行。(2 )损害事实的存在。只有在民事违法行为引起了损害后果的情况下,行为人才负民事责任。包括财产方面的损害和非财产方面的损害。(3)违法行为与违法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 行为人主观上必须有错。本题中,造成甲死亡的原因是医院病房电线老化短路引起火灾致使甲死亡,所以甲的死亡跟医院存在因果关系,所以医院应对甲的死亡承担法律责任,本题答案选择C。
2.答案: B
解析:
我国《仲裁法》第4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故正确答案为B。
相关知识点:
《仲裁法》第3条规定: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3.答案: C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28条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正确答案为C。
4.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查共同诉讼。
(1)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二人以上的诉讼,有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
(2)在诉讼中,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的人,被称为“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其可以有不同于原告和被告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因此,“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是诉讼参加人,但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
(3)与诉讼标的有利害关系的人,是第三人,既不是共同原告,也不是共同被告。故正确答案为B。
5.答案: D
解析: >A选项根据我国新《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规定,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一)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二)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三)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四)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此A选项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益诉讼是新民事诉讼法新增内容,B选项正确;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可知C选项正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判决书不能采取传真的方式送达,D选项说法错误符合题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