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宣城郎溪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

2018-09-1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宣城郎溪县纪委、监委选调公务员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郎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二楼201室)。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公布如下:
  郎溪县纪委、监委201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郎溪县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改革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及选调有关规定精神,郎溪县纪委、监委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公务员10名、县委巡察办公务员1名(详见《郎溪县纪委、监委201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岗位分配由郎溪县纪委、监委根据最终录用人员情况具体安排。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
  宣城市辖区内(含广德县)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副科级公务员选调后可以视情况安排副科级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有大局观念。
  2.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9月11日以后出生)。
  4.中共党员或公告前已被组织确认为入党积极分子。
  5.具有两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时间),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加分事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加分,可以累计加分。
  1.取得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的加2分。
  2.具有法律、财务、审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的加1分。
  3.具有2年以上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公检法工作经历的加1分。
  (四)不得参加选调的情形
  1.截至2018年9月11日,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内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和省内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公告于2018年9月11日同时在宣城市纪检监察网(http://www.xcjjjc.gov.cn/)、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统一发布。
  之后其他与选调工作有关信息将陆续在郎溪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lx.gov.cn/)“通知公告”栏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主动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报考者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按照公布的电话与组织选调的相关部门联系。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和方法:报名采取现场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9月17日至2018年9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郎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二楼201室)。
  (3)联系电话:0563-7021560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党组织关系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及加分项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的《郎溪县纪委、监委201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2.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整个过程中,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
  3.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数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数,按1:2比例确定各岗位选调面试人员,超过1:2比例的全部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如果不足比例时,则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选调计划。
  (三)面试
  此次选调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含加分),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为确保选调质量,面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该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实际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按先体检后考察的顺序进行。体检和考察或资格再审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同职位递补共不得超过两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考察工作由郎溪县纪委、监委会同郎溪县委组织部、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郎溪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派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组成人员不少于3人。考察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等,同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再审。考察结束时,考察组如实形成考察报告。
  (五)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和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选进行试用,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发放选调通知书,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
  (六)其它事项
  1.咨询电话:0563-7021560(郎溪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2.监督举报电话:0563-7028961(郎溪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
  咨询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告发出后工作时间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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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郎溪县纪委、监委
  郎溪县委组织部
  郎溪县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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