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现将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对应聘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各岗位的人员,采取专业笔试、结构化面试(以下简称面试)等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参加专业测试的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
专业笔试主要考查考生所学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水平。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创新思维能力、应变能力以及仪表举止等。
2018年安徽省水利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业测试工作分两大类岗位进行:
1、对报考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机电类、计算机类、财会类等学科门类部分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2、对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方式采取面试一种方式进行。
参加以上两种方式具体岗位见附件。
专业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
(1)报考水利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机电类、计算机类、财会类等学科门类部分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31日-9月1日进行,具体时间为8月31日下午14︰30- 16︰00进行专业笔试,9月1日8:30-17:30进行面试。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8年9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为9月2日8:30-17:30进行面试。
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面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3、参加面试的顺序:分不同岗位,于面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统考笔试准考证、专业测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三)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若干个面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和面试两种方式的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笔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30%和20%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笔试成绩×0.3+面试成绩×0.2。
专业测试仅采取面试一种方式的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由统考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50%和50%比例合成,计算公式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若进入面试人员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者考试最终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水利信息网(http://www.ahsl.gov.cn/main/)公布。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专业科目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省水利厅会同各招聘单位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经省水利厅审查,报省人社厅审批。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与新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应聘人员如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水利厅人事处按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具体组织实施,驻省水利厅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2128077
监督电话:0551-6212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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