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铜陵市枞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含幼儿教师)招聘体检、考察公告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枞阳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含幼儿教师)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考察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枞阳县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依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考生的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实际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或当日该考官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环节。现将各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参加体检、考察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
(一)体检时间及人员:
体检时间: 8 月16 日(星期四 )。
体检对象:见附件。
(二)集中时间及地点:参加体检人员于体检当日上午7:00前到枞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连城东路与浮山路交叉汇处)集中。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标准:体检工作安排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计生委 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教人[2001]3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体检不合格者可申请复检一次,在收到复检通知7日内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请参检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证件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中,逾时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熬夜,不饮酒,不做剧烈运动。
3、须空腹参加体检(采血、B超等检查项目)。
二、考察
(一)考察工作的组织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单位)组织实施。
(二)考察内容
考察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察对象提供材料:
1、应届高校毕业生。
个人学籍档案,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个人表现材料。
2、历届高校毕业生。
(1)无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档案,居住地村或社居委出具个人表现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2)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个人学籍(人事)档案,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现实表现鉴定材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3、其他材料。
(1)档案不在枞阳县的,请及时到县人才交流中心开具调档函,将档案统一调至县人才交流中心查阅。个人人事档案在枞阳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保管的,不需个人送交。
(2)已婚考生提供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考察结束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于8月31日前将书面考察报告报送至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公室。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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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