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测试方案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8年度 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和《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测试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办直属事业单位工作实际, 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
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2018年公开招聘1个岗位1人,岗位代码:3000464。
二、资格复审
(一)人员范围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5:1比例(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资格复审合格方可参加专业测试。
(二)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8月10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30。
地点:合肥市东流路(南二环)26号,安徽省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中心4楼(龙头装饰后面),市内乘坐14路、152路公交车到“外经大厦”车站下即可到达。
联系电话:0551-64677921。
(三)资格复审要求
1.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笔试准考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等材料。
2.考生须提供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
3.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现属全日制高校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 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说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5.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因故出现人选缺额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须在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下同),递补时间截止到8月15日17:00。
7.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逾期没有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专业测试
(一)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业务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二)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8月20日上午9:00开始。考生须于当日8:00以前到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报到。未按时参加面试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地点:同资格复审地点。
3.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面试通知书、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
4.面试顺序当场抽签确定。
(三)考官构成
面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
(四)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面试成绩×0.5。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提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在专业测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在安徽人防网站公布(网址http://www.ahrfb.gov.cn/)。
(五)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果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面试成绩、面试评分第一要素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由省人防办统一安排,按照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考察主要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省人防办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在2018年12月31日前仍未提供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人防办和省人防指挥信息保障中心按人事考试规则组织实施,严格遵守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省人防办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677921
监督电话:0551-63443934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