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肥西县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招聘公告

2018-07-12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合肥肥西县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遇双休日不办公。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肥西县2018年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肥西县教师队伍建设,依据《肥西县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和《肥西县教育振兴五年行动实施意见》精神,根据肥西县教育教学需要,经县政府同意,公开选聘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教师7名。肥西县铭传高级中学位于肥西县城上派镇,站前路与蓬莱路之间,是肥西县政府高标准打造的一所公办高级中学,委托合肥八中托管,计划于今年秋季开始招生。现就有关选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学科一致,在编在岗或合肥市统一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的高中教师。
  3、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若符合岗位表(详见附件1)中所列条件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本科。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7月18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的以此类推。报考人员若符合岗位表(详见附件1)中所列条件的可将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
  5、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
  6、具备《肥西县2018年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有考试违纪行为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规违纪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本县现有在编在岗教师。
  三、选聘岗位
  本次选聘教师7名。具体岗位详见《肥西县2018年合肥八中教育集团铭传高级中学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8日-7月2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遇双休日不办公。
  2.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在报名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纪委(监察委)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具体实施。
  3.报考人员持报名表(见附件2)、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表彰文件、在编在岗承诺书(须在拟聘环节提供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或合肥市统一公开招聘的同岗同酬人员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本人近期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到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420室现场报名(地址:上派镇仪武路与派河大道交叉口,丽景小学往派河大道方向500米,联系电话:0551-68841917)。
  4.每位考生限报考一个岗位,该岗位报名人数须大于该岗位选聘计划数,方可开考。若该岗位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选聘计划数,则按照“岗位报名人数-1”的原则重新确定该岗位选聘计划数。
  5.每个岗位报名人数少于20人(含20人)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如某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20人,该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前20名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在中国肥西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
  (二)资格复审
  县人社局会同县纪委、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确定为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三)面试
  1.本次公开选聘教师考试采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2.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无生上课和答辩,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为80分、答辩为20分。时间15分钟,其中:无生上课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面试前考生按指定内容提前30分钟做准备。
  3.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若某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形不成竞争,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4.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标准参照省教育厅《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县纪委(监察委)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如报考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同岗位考生中依次递补一次,若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则以报考人员无生上课成绩为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参与递补。
  3.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选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选聘公告规定的要求和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后,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1.拟聘人员统一在中国肥西网上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由县人社局、县编办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拟聘人员应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本次选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4、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规定时间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咨询电话:
  0551-68841917(肥西县人社局)
  0551-68850093(肥西县教体局)
  0551-68859589(肥西县监察委)
  (二)选聘过程中各环节信息在中国肥西网站发布。
  上述咨询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次选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资料,如遇国家、省政策性考试影响统一面试时间的,将延期面试时间。
  肥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肥 西 县 教 育 体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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