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宿州灵璧县事业单位联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2018年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的通知
各有关考生:
根据《2018年灵璧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
对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总分不低于150分,单科不低于65分)以上的考生,按各岗位招聘数1:1.5比例,以考生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有数名考生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8年7月2日至7 月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各岗位具体复审时间:
1、0404001—0404006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2日(星期一)
2、0404007—0404012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3日(星期二)
3、0404013—0404018岗位的资格复审时间为:7月4日(星期三)
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带齐复审所需材料参加资格复审,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地点
安徽省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613室)。
四、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照《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
1.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8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基层服务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退役士兵提供入伍和退役相关证明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除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上述人员中,属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参加2018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在2018年7月底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凭县(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书面证明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五、注意事项
1、现场审查时须留存上述相关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复印所需材料。
2、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取消专业测试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按规定时间在同岗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
3、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数等于或低于该岗位招聘数的考生测试成绩需达到该考官组当天测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咨询电话:0557-6021161
附件:
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