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长丰县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

2018-06-04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合肥长丰县电视台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12—15日、6月19日工作时间。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长丰县电视台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公告
  按照省、市相关规定,长丰县电视台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播音主持人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
  (二)热爱广电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团队合作精神,具有与履职岗位相适应的沟通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25周岁(1992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及以下,普通话证书一级乙等及以上,音质、形象、气质较好,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二)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8年6月12—15日、6月19日工作时间。
  地点: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长丰县水湖镇南一环县政务中心503室)。
  2、程序: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学历证书、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属全日制2018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到报名点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同时交近期2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
  3、报名缴费人数不足2人时,取消招聘计划。退回报名费用。
  (二)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为试镜(占60%)和职业素养测试(占40%),满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它同。),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笔试环节。
  (三)笔试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不足5人时,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笔试环节。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常识、人文知识、语文基础知识、新闻写作等,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以县人社局网站公告为准。
  笔试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按6:4合成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专业测试成绩再并列,按试镜成绩高低决定取舍。)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考生对非当日、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主管部门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如有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1、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在长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人社部门统一办理录聘手续。
  (七)聘用
  1、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首聘期5年,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续聘。
  2、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其它
  (一)笔试费用45元/科,面试费用80元/人。
  (二)本公告由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51-66671050(县人社局)
  0551-66671204(县电视台)
  监督电话:0551-66679729(县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
  长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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