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安徽合肥第一人民集团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18-05-3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安徽合肥第一人民集团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具体内容发布如下:
  合肥市第一人民集团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合肥市第一人民集团医院发展的需要,加强我院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合肥市第一人民集团医院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见《2018年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各专业具体要求详见附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和要求中“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8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工作经历”,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的学历学位均为全日教育取得学历学位(具有规培证者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流程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现场报名并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确定拟聘人员、公示、聘用。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请填写《合肥市第一人民集团医院招聘医疗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于2018年6月19-22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资格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行政大楼六楼人力资源处二室现场报名(合肥市淮河路390号)。
  2、医院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二)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2、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通过资格审查条件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数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下一程序。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法,满分为100分,保留两位小数,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形态举止、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
  (3)综合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6:4合成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一岗位合成总成绩分数相同的,则以笔试成绩排序为准。
  3、考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请考生在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人才招聘版块)”。
  (三)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递补
  体检和签订劳动合同阶段因自愿放弃、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医院相关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结果,经院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通过审核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福利待遇按照我院编外聘用人员待遇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内)。录取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八)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在市人社局、市编办、市卫计委、院人力资源处、院纪委的全程指导和监督下,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一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宣布成绩无效、取消招聘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相关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本公告由市一院负责解释,有关招聘信息,请及时登陆市一院官方网站进行查看。
  四、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551-62183156
  监督电话:0551-6218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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