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安庆新闻网、安庆晚报记者5月6日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高考政策加分共有六项,这六个加分项目和分值与去年保持一致。除此之外,今年继续执行优先录取政策,少数民族考生、5A级青年志愿者等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按照安徽省2018年高招方案,今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省教育厅等5厅局印发的《安徽省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实施方案》执行,高考加分只有六项。同时符合有关情形的考生,投档时只能取最高的一项分值。
其中,全国性加分项目4项,即烈士子女(10分),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1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0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20分);地方性加分项目2项,即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5分),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5分)。
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还有部分考生可以优先录取,主要有四类考生。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参加高考并达到有关高校投档要求的,应予以优先录取。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残疾人民警察报考高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高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来源:安庆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