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池州石台县招聘紧缺专业人才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6:0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石台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工程,大力引进全县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层次人才到我县工作。为做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面向社会、按需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高层次人才6人。其中: 县旅发委旅游对外宣传中心拟招聘英语、日语、朝鲜语及相近专业人才1名;县文广新局文物管理所拟招聘历史学及相近专业人才1名;县住建委房屋征收管理局拟招聘土木工程、建筑类及相近专业人才1名;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拟招聘金融学及相近专业人才1名;县交通运输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拟招聘交通运输工程及相近专业人才1名;县广播电视台拟招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新闻传播学及相近专业人才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年龄不超过35周岁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2018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设置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且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要求一致。
6、具有正常履行应聘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立案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3、2018年9月1日以后仍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生。
4、现役军人、本县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在石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县人才办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资格复审、体检、组织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公告。通过石台县政府网(http://www.ahshitai.gov.cn/index.html)、石台县先锋网(http://shitai.ahxf.gov.cn/)等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报名时间为2018年5月4日上午9:00至2018年5月18日下午16:00,逾期不再补报。每位报名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职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须填写《石台县2018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提供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以及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并将上述材料电子档发至邮箱stzzbgbk@126.com。
(三)资格初审。在石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县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报名者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18年5月21日至5月22日,初审合格后发放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5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根据岗位特点,测试应聘者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石台县人才办、用人单位共同负责。按照每个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知在石台县政府网和石台县先锋网站上公告。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报名登记表》、第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供加盖所在学院<研究生院、系>和学校教务处公章并标明联系电话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等相关证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若是县外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录(聘)用的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信息及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体检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在石台县政府网和石台县先锋网站上公告。
2、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体检费用自理。
3、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的,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结果在石台县政府网和石台县先锋网站上公告。
(七)组织考察
1、石台县人才办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八)公示。最终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石台县政府网和石台县先锋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按照有关规定,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所有拟聘用人员应按聘用通知要求的时间报到上岗,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相关要求与待遇
1、受聘人员在石台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5年,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
2、受聘人员纳入县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编制,并享受事业单位副科级待遇。提供一套免收5年租金、不低于90平方米的住房;5年期满以后,继续在石台工作并续签3年服务期协议的,该住房可由受聘人员按成本价进行购买。配偶属正式在编在岗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可申请调入石台工作;子女需在本县就读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优先安排。
3、受聘人员的管理参照《石台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纳入科级干部考核范围,每年进行考核。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工作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察委6024948;县委组织部12380-3。
七、本方案由石台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66-6022144,传真电话:0566-3295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