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黄山市祁门县事业单位招聘政策解答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其发布如下:
2018年度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政策解答
1.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是否有户籍限制?
答:打破地域、户籍等限制,全国各地凡符合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如何把握?
答: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18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如何把握?
答: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各岗位专业条件分学历层次设置:本科、专科层次明确专业门类、专业类或具体专业,研究生层次明确学科门类、一级学科或二级学科,考生毕业(学位)证书所载专业需符合相应要求方可报考。
考生须如实填报自己所学专业,专业名称应与本人相应学历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如何界定?
答:“专科及以上”包括专科、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本科(学士)及以上”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同时具有相关学位)。其他依次类推。上述学历均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如要求提供学历学位的招聘岗位,学历与学位的专业须一致。
5.祁门县部分事业单位各招聘岗位年龄条件中的“××周岁以下”,是否包含××周岁在内?应如何计算?
答:举例说明:30周岁以下,计算以“1987年5月2日(含)后出生”为准。其他年龄表述依此类推。
6.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能否以括号里的信息作为专业报考?
答:括号里的信息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7.是否可以凭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答: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上的辅修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可以报考。
8.取得双专科学历、双本科学历、双学士学位的人员能否分别按本科学历、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人员报考?
答:不能报考。
9.考生如何了解各岗位报名人数?
答:报名阶段每天17:00后,更新于5月7日17时停止。考生可登陆报名系统自行查看截至当日各岗位报名情况。报名缴费结束后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在黄山市人社局网站统一公布各岗位最终缴费人数。
10. 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人员身份如何认定?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须是经我省统一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也可以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简称“大学生村官”),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提供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原件和复印件;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2018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30日。
安徽籍的认定: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11.报考定向职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如何认定?
(1)由我省征集入伍的人员,或在外省入伍的安徽籍人员;
(2)服役期满、表现良好;
(3)入伍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含新生),且在服役期间或退役后于2018年及以前取得专科及以上相应学历。
资格复审时应提供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存根复印件)、退役证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证书。2018年毕业但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8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聘用资格。
安徽籍:高(中)考录取时为安徽户籍或招录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安徽省内。
12.报名中遇到的问题应如何咨询?
答:有关招聘政策事项和具体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如:专业、学历等)请咨询县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4506801。
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请咨询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联系电话:0559-2354480。
其他监督举报事项请向县纪委、监察委反映,联系电话0559-4517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