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2018-04-1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合肥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发布,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按照《长丰县水湖镇城市社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其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序号

准考证号

岗位

1

201803310221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2

201803310424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3

201803310114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4

201803310301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5

201803310130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6

201803310406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7

201803310209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8

201803310413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9

201803310125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0

201803310213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1

201803310126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2

201803310429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3

201803310102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4

201803310427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5

201803310201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6

201803310306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7

201803310415

1001_社区工作人员

18

201803310612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19

201803310610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0

201803310710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1

201803310714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2

201803310616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3

201803310811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4

201803310617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5

201803310609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6

201803310519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7

201803310621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8

201803310510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29

201803310715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30

201803310508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31

201803310804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32

201803310703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33

201803310707

1002_社区工作人员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8年4月16日(周一)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地点: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四楼组织办(长丰路127号)。
  三、须知事项
  1.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18年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办理资格复审,至2018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除需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由考生本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进入面试环节,并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4.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公告》规定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
  长丰县水湖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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