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企业及合作园区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4月1日9:00至4月12日16:00。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关于2018年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企业及合作园区招聘公告
为适应合肥高新区经济建设发展,构筑更加科学合理的人才队伍体系,根据管委会、直属企业及合作园区发展需要,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8名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18年合肥高新区管委会、直属企业及合作园区招聘岗位表》。(见附件)
招聘对象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30周岁以下指198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指198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方式实行综合测评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招聘程序为:网上报名、综合测评、资格复审、面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公示、核准聘用。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登陆合肥高新人才网(www.hfgxrc.com)考试招聘模块报名(请使用ie9以上浏览器)。统一报名时间为2018年4月1日9:00至4月12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注册成功后应聘者登陆,请在“主办单位”栏选择“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在“考试时间”栏选择“2018-4-21”)。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一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2、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4月13日16:00前登录高新区人才网考试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4月14日08:00-4月16日16:00前通过合肥高新人才网考试系统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招聘岗位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到5: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考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者,可在报名结束后退回所收考试费用。
4、完成网上缴费后,可于4月18日至4月20日从合肥高新人才网考试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综合测评准考证。
(二)综合测评
1、测评科目:
(1)《申论》:总分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公布内容为准
(2)岗位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岗位能力测试成绩与《申论》成绩以6:4合成综合测评成绩。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2、《申论》考试时间:
2018年4月21日
(三)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本人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以及相关工作经历佐证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等材料。党员需提供支部出具的身份证明。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宜以网上公告为准。
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五)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综合测评成绩与面试成绩6:4比例合成确定,最终成绩在合肥高新人才网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其中,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的规定。
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2、初选人员的政审由高新区人力资源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3、如拟聘用对象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同岗位考生中按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照岗位能力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再次出现并列的,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高新人才网上公示7天。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录用的,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根据国家、省市及管委会的有关规定,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及其管理考核、待遇保障、续聘解聘等方面的条款。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对于违反工作纪律或重大失责、造成严重影响的要及时解聘。合同期满,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报区人事劳动局同意,可继续聘任。
四、福利待遇
享受所聘单位同岗位人员工资福利、社会统筹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试用(见习)期工资福利参照所聘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接受合肥高新区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它
(一)综合测评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70元/人。
(二)联系电话
岗位咨询电话:
城管局、招商局、建设发展局: 65396569
高新建设投资集团:65370633
高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65318782
城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高新区重点办):65393969
高新股份(高新租赁公司):65326528
高新区南岗科技园管委会:65393552
柏堰科技园管委会:65368300
监督电话:0551-65324309 0551-65359626
考试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551-65396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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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人事劳动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