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宣城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2018-03-2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宣城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宁国市2018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根据《宁国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选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的规定,市公开选调(聘)领导组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聘)计划
  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15名。选调(聘)单位、职位(岗位)、人数等详见《宁国市2018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职位(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选调(聘)范围
  全市党政群机关,乡镇、街道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科级以下人员;全市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不含垂直管理单位人员。
  (二)选调(聘)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事业心及责任感强;
  2、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31日之后出生);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2016年、2017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年度考核);
  5、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
  6、身体健康;
  具体职位(岗位)以一览表要求的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机构改革中分流的人员;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聘)原则程序
  选调(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程序为: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聘)的公告在宁国市政府网、宁国先锋网、党政办公平台、宁国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到指定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实行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3月26日至3月30日;
  报名地点: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人民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七楼,报名咨询电话:4036683)。
  报考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
  (1) 报名资格审查表(需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 ;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
  (4)有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需提供所在党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每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选调(聘)单位负责实施。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数与岗位选调(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低于2:1,低于比例的取消或核减岗位选调(聘)计划。审查结果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告知本人。
  报考者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由市公开选调(聘)领导组统一组织实施。原则上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职位报名人数都不足30人时将取消笔试,直接组织面试。
  1、笔试。内容为基本政治理论和综合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若进行笔试,则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选调(聘)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如最末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确定入围对象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若只进行面试,则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入围考察人选,各职位均差额1人,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入围考察人选。
  (五)考察
  由入围考察人员提供本年度健康体检合格材料后,对入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日常表现。因考察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替补,递补只限1次。
  考察工作由选调(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六)公示和办理手续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综合考试、考察等情况,经会议研究后,等额确定拟选调(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聘)的,发放选调(聘)通知书。选调(聘)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期间在原单位的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程序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四、选聘工作纪律
  (一)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符合干部回避规定的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开选调(聘)公正的,均应当回避。
  (二)加强监督,严肃工作纪律。选调(聘)工作要做到信息、过程、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规定的行为要予以制止和纠正,保证选调(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公开选调(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此次选调工作由宁国市纪委监委派员全程参与,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电话:0563-4036631(市纪委监委举报中心)
  咨询电话:0563-4036683(市人社局公务员管理科)
  0563-4036636(市委组织部干部科)
  宁国市公开选调(聘)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
  2018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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