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阜阳太和县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

2018-03-15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8年安徽阜阳太和县城乡规划局招聘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将不予受理。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太和县城乡规划局公开招聘空间规划协同信息平台维护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县正在建设空间规划协同信息平台,需要长期维护、管理和升级。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履行招聘程序,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自主公开招聘空间规划协同信息平台管理人员4名。
  三、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工作;
  2、年龄18周岁以上(2000年1月1日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4、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城乡规划、土木工程、地理信息、测绘、建筑工程及相关专业;
  5、无违法违纪记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 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3日-2018年3月23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逾期将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 13956695575 。
  2、报名地点: 太和县城关镇团结路6号 。
  3、报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考者须填写《太和县规划局招聘信息维护员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照片5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与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笔 试
  1、准考证领取
  凭本人身份证和交费发票领取。领取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 太和县城关镇团结路6号 。逾期不领视为放弃。
  2、笔 试
  笔试时间:2018年 3 月 31 日
  上午:9:00—10:30 《综合知识测试》
  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
  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考试内容包含:建筑工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等。
  3、面 试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应变协调、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聘用。
  4、成绩合成
  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合成为总成绩。
  (三)聘 用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体 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聘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对因个人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六、考 察
  将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采取审查档案或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考察由县城乡规划局组织实施。
  七、公 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八、使用形式及待遇
  1、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确定为太和县规划局信息维护人员(实行编制外管理)。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聘用人员与有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聘用单位工作。
  2、工资标准:工资按月发放,工资待遇纳入县财政保障,月工资3200元左右(含社会保险),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在合同期内),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 他
  此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 1395669557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太和县城乡规划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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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和城乡县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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