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安徽合肥庐江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发布,报名时间:2018年2月22日至24日,逾期不予报名(函件报名以函件寄出时间为准)。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8年春季庐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庐江县编委研究同意,面向县内外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3名,其中面向县内外选调公务员45名(县内10名),面向县内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详见附表)。
二、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县直机关和政法系统选调职位面向县内外实施公务员法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公务员(工作人员)。
2、事业单位选调岗位面向县内财政全供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教师)。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2月1日);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4、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5、具有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
8、符合选调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方法步骤
(一)发布公告
2018年2月12日在庐江县政府网人事招考栏(http://www.lj.gov.cn/4911597.html)、庐江先锋网(http://xf.ahlj.gov.cn)发布选调公告及职位(岗位)表。整个选调工作中,将及时在庐江县政府网公布有关选调工作动态与信息。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函件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1、报名者须提供材料
⑴学历(学位)证书、有效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⑵《2018年春季庐江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可在网站下载打印)1份,报名者需承诺所填项目真实准确,否则取消选调资格,报名表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并加盖公章;
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⑷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选调报名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公章);事业单位人员需提供《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份。
2、报名方式
⑴现场报名:报名者携带所需材料到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庐江县庐城镇文昌路66号)现场报名,并接受现场资格审查。
⑵函件报名:报名者将报名表原件和其它所需材料复印件,一并函寄至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
资格审查合格的发给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2日至24日,逾期不予报名(函件报名以函件寄出时间为准)。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
1、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一科,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等常识,判断推理、计算机基础应用知识、公文写作知识等,分值10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下同),时间120分钟。
报名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对入围面试的函件报名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报名者须提供报考职位(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和笔试准考证。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面试人选根据选调名额,在同职位(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可按规定递补一次。
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调职位(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下同)。
体检须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可提出复检申请(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除外),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察人选,考察时,重点查看个人档案、审核报考资格条件、了解现实表现情况。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查实后取消其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或主动放弃导致职位(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一次。
2、办理手续。选调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按科员办理调动手续,调动后须遵从最低服务年限管理;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必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与新聘单位办理聘用合同签订手续,首聘期限3年。选调人员属专业技术岗位的,需在新聘单位缺额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缺额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缺额岗位。
选调人选在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调动、聘用、工资转移等手续的,取消其选调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选调工作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予以协助,县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考生、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1-87338098(县人社局公务员办)
0551-87312016(县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551-87328122
点击下载>>>
中共庐江县委组织部 庐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