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

2017-11-01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网现公布2018年安徽省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习题1
  1.
  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
  B.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C.全体股东的货币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
  下列关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关系说法正确的一项是(  )。
  A.相对人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不经行政复议,都不能提起行政诉讼
  B.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请行政复议
  C.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一样,原则上进行开庭审查
  D.公务员对行政处分不服的,也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3.
  依据《宪法》规定,关于公民权利和自由的表述,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A.劳动、受教育和依法服兵役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B.休息权的主体是全体公民
  C.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未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D.2004年《宪法修正案》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4.
  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有(  ) 。
  A.人民主权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社会主义法治原则
  D.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5.
  某首饰店误将一枚银戒指当作铂金戒指卖给李某。首饰店的这一行为属于(  )。
  A.犯罪行为
  B.无效民事行为
  C.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D.有效民事行为
  

  安徽省公务员考试网参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 A
  解析:
  根据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公司法》的规定,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也能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故A项“有限责任公司由2个以上、50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说法不正确。故正确答案为A。
  本题相关知识点: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第二十七条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七十二条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答案: B
  解析:
  A项错误,根据《行政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C项错误,行政争议中许多问题带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对于司法机关是一个障碍,需要通过开庭审查和广泛地调查取证才能澄清,而对于行政复议中的复议机关来讲则不是很大的困难。行政复议机关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时,往往不需要进行开庭审理,就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应当基于的事实和适用的法律,得出正确的判断。因此,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进行行政复议,是很方便有效的制度。
  D项错误,行政复议法将国家公务员对行政处分和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排除在复议范围之外。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对涉及本人的人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作出该人事处理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也可以不经复核,自知道该人事处理之日起30日内直接提出申诉,因此,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不需要通过行政复议的途径解决。《行政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1)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2)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3)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4)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B项正确,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后,相对人不能再对所诉行政行为提请行政复议。故正确答案为B。
  3.答案: D
  解析:
  《宪法》第55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可见A项错误。《宪法》第43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可见B项错误。《宪法》第4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国家发展为公民享受这些权利所需要的社会保险、社会救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可见C项错误。故正确答案为D。
  4.答案: AC
  解析:
  宪法的基本原则就是宪法在调整社会关系、确认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基本原则时所应当产物的思想、理论依据和准绳。
  (一)人民主权原则。亦称主权在民原则,核心是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属于人民。
  (二)基本人权原则。人权,就是作为一个人所应当享有的权利。“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我国现行宪法在第2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中,对公民的权利作了比较、全面详细的规定。
  (三)法治原则。法治,“依法治国”,是对于“人治”而言的,它指的是一种治理国家的理论、原则和方法。
  (四)权力制约原则。权力制约原则是指国家权力的各个部分之间相互监督、相形牵制、相互制约,以保障公民权利的原则。
  A、C选项当选;B选项,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民主集中制原则只是国家机构的组织与活动原则,不是宪法的基本原则,排除;D选项,我国承认权力制约,但不主张分权,排除。
  故正确答案为A、C。
  5.答案: C
  解析: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首饰店误将银戒指当作铂金,对行为内容存在重大误解,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故正确答案为C。

分享到

切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