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宿州泗县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公告

2017-10-23 安徽公务员考试网

  2017安徽宿州泗县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公告已公布,报名:2017年10月21日-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上班),笔试:按驾校理论考试标准执行,安徽公务员考试网现将有关内容发布如下:
  2017安徽宿州泗县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公告
  根据泗县公交发展需求,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交车驾驶员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公交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政治素养;
  2、凡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A1”或“A3”驾驶证有一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验者均可报名;
  3、年龄:男50 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无违法犯罪、无吸毒史;
  6、无重大责任事故(到交警队出具证明材料为依据)。
  “年龄条件”中“50周岁以下”为“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招聘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公开择优聘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公交车驾驶员公告》通过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x.gov.cn)、泗县信息公开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xgk.ahsx.gov.cn/SortHtml/199/Unit_19.html)、泗州电视台对外发布。
  (二)报名
  1、报名:2017年10月21日-11月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正常上班),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泗县城乡客运一体化筹备组四楼(交警大队斜对面)
  3、联系人:张达宁(13705578379)、孙健秋(17755799693)、吴君(17755799887)、许圣(18949978777)
  4、报名要求:
  现场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材料:
  (1)、A1或A3驾驶证(正、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3)、近期正面2寸证件照6张;
  (4)、县交警部门出具的无责任事故证明原件一份。
  同时填写《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张(附件)。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实操、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考试委托县人事考试中心组织。
  1、考试内容:
  (1)笔试:按驾校理论考试标准执行,满分100分。
  (2)实操(道路驾驶):驾驶实际操作,满分100分,低于60分取消下一环节面试资格。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分析、情境应变、言语表达、人际关系的处理、计划组织协调等能力以及仪表仪容,满分100分。
  2、考试人数的确定
  笔试、实操考试人数:所有通过报名的考生。
  面试人选:根据招聘计划数,依笔试、实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实操合成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笔试、实操合成成绩为笔试成绩x 30%+实操x 7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总成绩:笔试、实操合成成绩x85%+面试x15%,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总成绩在泗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hsx.gov.cn)、泗县信息公开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xgk.ahsx.gov.cn/SortHtml/199/Unit_19.html)网站上进行公布。
  四、体检: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以实操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实操成绩也相同,退伍军人、贫困户家庭成员或具有三年以上城市公交驾驶经验者优先。
  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体检结果应符合机动车驾驶员健康检查标准。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一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泗县人民政府(http://www.ahsx.gov.cn)、泗县信息公开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xxgk.ahsx.gov.cn/SortHtml/199/Unit_19.html)网站、泗州电视台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 培训
  由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
  八、 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公司依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在合同期内,凡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工作人员,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九、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合格后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依法缴纳“五险一金”。
  2、正式聘用后,在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条件下,月工资不低于3500元。
  十、咨询电话
  本《公告》由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3705578379 联系人:张达宁
  泗县公共公交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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